砥砺奋进的五年·湖南篇

【绿水青山新湖南】全国先行先试 常德土壤“治病”有“良方”

2017-08-25 06:55:1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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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之一,“鱼米之乡”常德努力守护一方水土安全——

土壤“治病”有“良方


8月23日,安乡县安丰乡,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区种植的花生。 通讯员 摄

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黄道兵 陈鑫 黄安怡

一株草的大能量

8月22日,记者来到石门县白云镇鹤山村,成垄的田地上种的不是农作物,而是一簇簇奇特的植物,纤细的茎秆上两排细长叶片整齐排列,好似蜈蚣腿。

“这是蜈蚣草,它的根系对土壤中的重金属砷有超强的吸附能力,是普通植物的10到20万倍。”来自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杨军博士为记者释疑解惑。

中科院地理所的研究团队从2013年开始,在鹤山村的雄黄矿区开展“南方重金属污染风险区划与修复技术研发示范”项目,通过蜈蚣草将土壤中的重金属“吸”出来。

石门县雄黄矿区是亚洲最大的单砷矿区,上世纪50年代以来,雄黄矿开采和冶炼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废渣,对矿区周边约35平方公里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

2011年,《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将石门雄黄矿区作为一个单独项目区实施综合整治。6年来,雄黄矿区污染治理项目国家已累计投入2亿余元,完成了历史遗留砒渣的安全处置、砷渣场地周边污染土壤治理、黄水溪综合整治等一批治理项目,有效切断了污染源。

记者在矿区看到,原来的洗矿池已清理覆土,新栽的橘树苗正茁壮成长;已封库的一号填埋场绿草茵茵,加上仍在运行的二号填埋场,共可安全填埋砷渣、砷泥27万立方米;填埋场下的污水处理站可处理渗滤污水、矿井涌水……

为从根本上解决周边土壤污染问题,石门县采用中科院地理所多年研究的蜈蚣草修复技术,一期计划对4476亩污染农田进行修复。去年7月,中科院组织召开“南方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区划与修复技术研发示范”验收会,该技术获得专家组好评。

据介绍,土壤中的砷被蜈蚣草根系吸收后,会再转移到地上的茎、叶等部位。蜈蚣草3月至11月是生长旺盛期,期间可收割2到3次。收割后的蜈蚣草被送到专门兴建的焚烧站进行安全处置。

目前完成土壤修复的示范面积有200亩。经过2年多的修复,检测显示,示范区内土壤砷含量已由49.5毫克/公斤降到37.9毫克/公斤,土壤砷含量降低了23.4%。“再通过一两年修复,可望将土壤砷含量降到国家标准以内。”杨军说。

示范区旁有5个蜈蚣草育苗大棚,技术人员通过不同的基质、不同的孢子进行试验,培育出适合不同土壤性质的种苗。下一步,这里还将建立土壤修复产业园、土壤修复项目管理信息中心,争取形成一套成熟的砷污染治理技术体系,探索实现土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

鹤山村里,杨博士的“粉丝”不少。鹤山村党支部书记龚振泽告诉记者,因为土壤污染,农民种的柑橘卖不出去,有了杨博士们给土地“治病”,希望能改变这种现状。

土壤修复全国先行先试

雄黄矿区整治,是常德市大力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一个缩影。

2016年,常德纳入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率先在全国提出基础工作先行、防治规划先行、防控体系先行、技术路径先行、治理示范先行“五个先行”的理念。

摸清了土壤“家底”。对全市范围内工业、农业污染源及污染地块进行全面调查,形成了详细的调查报告。其中,完成了1508个农用地详查点位的核实,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107家,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18块。

高规格组建领导班子和技术团队,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领导机构;与中科院地理所、环保部规划院、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来,常德市各县(区市)政府(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也正在与县(区市)政府签订责任状。

常德市环保局党组书记陈建国介绍,立足先行先试,常德市正在开展土壤保护立法前期工作,从立法层面探索污染地块源头管理、过程监管、事后监管的新模式。

有了政策与资金支持,安乡县安丰乡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临澧县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10多个治理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夏日骄阳下,安丰乡铁路湾村550亩花生地绿油油一片,功成苑村310亩油葵一片金灿灿。过去近20年里滥用化肥、农药,让这里不少土地存在镉超标的问题。今年来,当地选择1000亩耕地采用“花生-东南景天”“油葵-红叶甜菜”组合搭配、轮作种植的方式,让轻度污染的耕地实现“边生产、边修复”,最终达到农用地污染土壤中镉等重金属含量下降30%和达到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目标。

■链接

扎实推进土壤环境管理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签订省市两级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状的省份。今年6月5日,各市州政府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主要责任人,由市(州)长向省长递交《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不得增加,污染地块数量不得增加”为总体工作目标。

我省是全国唯一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试点省份。2016年,我省率先出台《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将项目分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类、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类和土壤优先保护类三种类型,择优入库。

今年1月,省政府发布《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6月底,工作任务已分解到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启动,土壤修复与治理有序开展。2016年度20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除外)已完成工程招投标,正在开展项目实施;2017年度41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前期污染场地调查报告和实施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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