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办下发紧急通知:加强防汛抗灾和恢复生产生活工作

2017-07-05 20:37:44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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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防汛抗灾和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6月22日以来,我省遭遇了近年来历时最长、范围最广、雨量最多、强度最大的降雨过程。湘水干流全线、资水中下游、沅江干流全线及洞庭湖区出现超保证水位洪水,部分地区出现超历史最高水位特大洪水,一些地区受灾严重,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湘水、资水、沅水和洞庭湖区水位仍然较高、回落缓慢,堤防高水位浸泡时间较长,出险几率较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手抓抗洪抢险,一手抓生产生活恢复,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兼顾。为做好当前防汛抗灾救灾工作,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防汛抗灾各项工作。各地尤其是长沙、益阳、岳阳等地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防汛抗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决不可有丝毫麻痹、侥幸和松懈。各地要按照防汛应急响应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克服久战人疲、麻痹松劲等不利因素,毫不松懈地做好当前退水期湘水、资水、沅水干流和洞庭湖区堤防的“查险、处险、守险、抢险”工作。切实加强对薄弱堤段、险工险段的重点防守和抢护。继续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并上报灾险情等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虚报、谎报等行为。

二、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各地对受灾群众特别是住房全倒户、紧急转移的群众,要切实做好安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安置措施,全力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三、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疫病监测,改善灾区卫生环境,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对病死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高致病性疫情发生。要组织专业防疫队伍,动员受灾群众,加强疾病防治和监控,坚持积水消退一片、消毒防疫跟进一片,切实做好环境消杀、“四害”防治、生活饮用水源监测消毒等工作,突出加强对学校、受灾群众安置点、食品加工厂、畜禽养殖点、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全面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发生疫情。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的食品、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及洪水浸泡的瓜果蔬菜流向市场、流向餐桌。

四、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组织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切实解决恢复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水利、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要深入灾区一线,全面摸清灾情,根据不同受灾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生产自救指导方案,整合资金,统筹安排,落实救灾各项政策,积极搞好生产自救、灾后重建工作。

五、突出抓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和保障。各地要抢抓有利天气,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全力修复水利、电力和交通等水毁基础设施,尽快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信,为抗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六、严格落实救灾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救灾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力度。省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受灾地区的帮扶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专题研究,专门部署,结合各自职能最大限度为灾区提供援助。财政部门要加快救灾资金的拨付速度,加强资金监管;民政部门要落实救灾惠民政策和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受灾地区的技术指导,加大帮扶力度。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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