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通报6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2017-06-27 22:34:5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斌 朱季]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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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27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朱季) 日前,株洲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石峰区政府、市教投集团“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经查,2014年5月市重点项目“铁道职院新校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启动以来,石峰区政府在征拆工作上慢作为、乱作为,市教投集团控制征拆成本不力,导致征地拆迁成本远高于政策标准,且目前尚有5户拆迁户房屋补偿未到位、3个村民小组青苗补偿未到位,项目至今未交地。原计划2016年6月开工、2017年9月竣工的“铁道职院新校区”项目建设无法实施。经市纪委调查,市委“马上就办”办公室对石峰区政府、市教投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2、醴陵市环境保护局、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作为”问题。

经查,醴陵市2016年环境空气优良率指标下降至78.8%,未达到“超过80%”的国家标准。其主要原因:一是醴陵市环保局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过程中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二是醴陵市城管局对全市扬尘防治、渣土运输等工作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三是醴陵市住建局对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醴陵市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醴陵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周孝奇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醴陵市环保局局长邹柏柯、醴陵市林业局局长(时任醴陵市城管局局长)凌伟、醴陵市住建局局长丁际秋批评教育处理。

3、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原醴陵市西山街道办事处)、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慢作为”问题。

经查,醴陵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质工程于2014年10月启动,至今未投入运行。厂外污水管网续建工程于2009年7月启动,目前还有两台提升泵站未投入使用。其主要原因:一是醴陵市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对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存在的征地拆迁和电力电源供应等问题协调不力,作为厂外管网续建工程的服务责任单位,对承建单位监督不力;二是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厂外管网续建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原西山街道办事处)作为厂外管网续建工程的服务责任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房腾地任务;四是醴陵市环保局在厂外管网续建工程中监管不力。醴陵市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主任(时任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姚武、醴陵市仙岳山街道纪工委书记(时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龙汉元、醴陵市住建局副局长杨雪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醴陵市住建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股股长杨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时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程高翔、醴陵市林业局局长(时任醴陵市住建局局长)凌伟、醴陵市环保局副局长彭邵凌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醴陵市环保局局长邹柏柯、醴陵市住建局局长丁际秋、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小勇批评教育处理。

4、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慢作为”问题。

经查,2017年3月22日,天元区“企业帮扶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长热线交办的“关于反映栗雨街道办事处未履行按时支付工程款一事”以问题交办函的形式下发。栗雨街道办事处于3月28日才安排工作人员领取文件,4月5日才处理此事。天元区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栗雨街道党工委书记言晓波、办事处主任谌华、经济办主任袁玉峰提醒谈话处理。

5、攸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攸州工业园管委会(攸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作为”问题。

经查,2017年4月6日,攸县县长热线将市长热线交办的“湖南一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反映开通水电成本高、企业缺乏展示场地”两个问题分别交办给攸县经科局和攸州工业园管委会。“开通水电成本高”问题于4月7日、4月11日、4月17日三次督办均无处理结果;“企业缺乏展示场地”问题于4月11日、4月18日两次督办均无处理结果。攸县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攸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小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攸州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龙利君、攸县经科局副局长颜航海、中小企业服务股股长黄梅青行政警告处分。

6、株洲县南洲镇“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017年5月17日,省委换届风气巡回监督检查组在检查株洲县南洲镇田家湾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后指出,该村作为株洲县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试点村,在村委换届选举当中,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相关会议记录很不完整;二是村委选举当天未按要求设置中心会场,导致未履行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等法定程序;三是田家湾村党总支书记田运不被确定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后,未退出选举委员会。省委换届风气巡回监督检查组对此提出了严肃批评。株洲县委研究认为:县直有关部门和南洲镇既存在换届指导不力的问题,也存在问题发生后“乱作为”问题。株洲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株洲县民政局副局长唐震祁、南洲镇党委副书记张苗红、副镇长文强、袁雄、田家湾村党总支书记田运不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曹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继红、县民政局局长冯卫平、南洲镇党委书记谭桂平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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