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办法

2017-06-22 22:26:21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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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22日讯 据微星沙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不断深化招生入学改革,巩固提升招生改革成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和《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县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入学办法。

一、明确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方式

2017年,我县已开通 “长沙县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从2017年秋季起,需在城区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应登录该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先进行网上报名,再按规定时间带相关入学报名资料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查验;城区内小升初需跨区的学生和外地来城区升初中及插班的学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明确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和报名办法

城区是指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长龙街道、 梨街道五个街道。根据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生源状况等因素实行“相对就近,适当调剂”,科学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

(一)入学基本条件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根据城区学位情况,年龄截止日期以2017年8月31日满六周岁为准,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梨街道、长龙街道的小学和泉塘街道的泉塘三小,小学入学年龄参照农村学校可适当延迟至2017年10月31日。

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最终以学校现场查验入学资料的方式为准。所有入学证明材料均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严格审核,防止造假。

(二)入学生源排序和资料要求。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对应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一、有户有房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县县城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需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和国土局开具的不动产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二、有户无房(第一类)

排序条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县县城,其父母在长沙县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在县城居住。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县县城,其父母在长沙县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县城工作单位的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县县城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长沙县县城但无房产。

需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学区所在街道、社区和国土局相关部门统一提供的证明和租房依据;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三、有房无户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县县城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有多套住房,以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时间先后排序入学。

需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和国土局开具的不动产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四、有户无房(第二类)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县县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县县城就业但无房产。

需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业证明;

4、学区所在街道、社区和国土局相关部门统一提供的证明和租房依据;

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6、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五、无户无房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县县城务工且合法居住在学区内一年以上,且参保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按购买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长短排序入学。

需提供的资料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学区内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一年以上);

4、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

5、无房证明(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开具);

6、租房依据;

7、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8、儿童学前教育证明;

9、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重要说明:1、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只要具备一项,即为有房凭证。2、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3、二手房住户(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再次享受入学指标。4、学区划分以实际交房为准。

(三)星沙、湘龙、泉塘、长龙、 梨五个街道所属25所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城区学校招生报名登记以学区划分范围为准。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当该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时,根据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到本街道其它学校,确保入学。



(四)报名时间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符合入学条件的小一新生按片区划分在网上报名。6月22日在网上公布《长沙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办法》,8月16日、17日两天,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带相关入学资料去对应的学区学校进行资料审验和报名。

2、公示时间: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城区各学校向社会公示该校小一入学新生名单。

3、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小学一年级、二年级班额控制在每班50人以内。今年松雅湖小学、大同星沙小学、泉星小学、泉塘小学、泉塘二小只招收生源排序1-4的学生。个别学校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校学区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到所辖街道范围内的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原则上星沙街道范围调剂到松雅湖二小、盼盼二小;湘龙街道范围调剂到中南小学;泉塘街道范围调剂到泉塘三小、丁家小学。

三、明确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办法

1、城区内小六学生升初中入学办法:

为均衡教育资源,城区星沙中学、松雅湖中学、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原湘龙中学)、特立中学、泉塘中学、梨江中学等六所初中学校原则上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及相对就近入学调剂相结合的招生原则(初一、初二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原则上湘龙小学、中南小学、龙塘小学的小六毕业生就近划片到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湘龙中学);盼盼小学、盼盼二小、实验小学、松雅湖小学、大同星沙二小、百熙实验学校小学部的小六毕业生,实行微机派位到星沙中学、松雅湖中学、特立中学;泉塘小学、丁家小学、泉星小学、东业晨曦小学的小六毕业生就近划片到泉塘中学;蓓蕾小学、新湘小学、茶塘小学的小六毕业生就近划片到特立中学; 梨街道范围内的小六毕业生就近划片到梨江中学。城区内小升初的学生确因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和实际入住为准)要求跨区相对就近升初中,由学生及家长填报跨区申请表,由小学毕业学校和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核实汇总,由教育局教育科根据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派位入学。

城区只有梨江中学提供寄宿制学位,其他初中不寄宿,有寄宿意向的学生可到梨江中学寄宿就读。城区民办学校小六毕业生需来长沙县公办初中就读初一的学生,根据房户信息,由民办学校统一登记,交所在街道中心学校审验相关入学条件后,到教育局教育科备案,由教育科根据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派位入学。

划片和派位时间:2017年7月7-8日

公示及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17年7月9日

地点:原毕业小学

2、城区外小六学生(外地回县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城区升初中入学办法:

外地回县生: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县城区户口或房产,现在外地就读小学,需回城区读初中的,须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房产证明、学籍卡等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验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要求入读长沙县城区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长沙县城区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县城居住证和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均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学籍卡等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接受入学资料审验报名,并签好承诺书,服从在星沙中学、松雅湖中学、特立中学三所中学间派位调剂。

报名登记及资料审验时间:2017年7月2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过期不予登记。

报名登记及资料审验地点:居住地属星沙街道和长龙街道范围的学生到星沙中学统一登记审验。居住地属湘龙街道范围的学生到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统一登记审验。居住地属泉塘街道范围的学生到泉塘中学统一登记审验。居住地属 梨街道范围和城区有意向寄宿的学生到梨江中学统一报名登记。

有关事项:

1、登记审验后,由教育局教育科根据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派位入学。公示及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17年7月9日,地点:各报名点。2、2017年8月20日,所有登记并公示的初一新生,到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参加全市初一新生分班考试。

四、明确城区公办中小学插班入学办法

根据湖南省学籍管理办法,毕业年级(小六年级和初三年级)原则上不插班、不转学。小二至小五年级,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且要求到城区插班的学生,根据学位情况,居住地属星沙街道的到盼盼二小报名,居住地属湘龙街道的到中南小学报名,居住地属泉塘街道的到泉塘三小报名,居住地属长龙街道的到蓓蕾小学报名;初二年级,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且要求到城区插班的学生,一律到松雅湖中学报名,有寄宿需求的到梨江中学报名。报名时必须参照小一年级、初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入学条件审核排序。小二至小五、初二的插班生,报名登记后,分别由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教育局教育科根据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报名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26日。

五、明确城区民办学校入学办法

城区民办学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民办学校主要接收本地生源,如有富余学位,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要求,在征得长沙县教育局“准出”后方可跨区域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媒体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初中学校可以在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前后的两个统一时间段进行招生。家长在微机派位前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经双向选择愿意放弃公办学位的,双方签订承诺书,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微机派位。

六、新生入学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0731-84012412

长沙县教育局教育科:0731-84011704

长沙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科:0731-84011860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

七、本入学办法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2017年秋季长沙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星沙中心学校

84019182

丁家小学

86913576

盼盼小学

84013392

蓓蕾小学

15574988870

盼盼二小

81815989

茶塘小学

86204150

实验小学

84028705

新湘小学

86397132

松雅湖小学

84017446

梨中心学校

86801512

松雅湖二小

84017446

大元中心小学

13975812280

大同星沙小学

13874817239

龙华小学

86207833

大同星沙二小

84013038

佳欣小学

13787155534

百熙学校

84028131

花园小学

13874852258

湘龙小学

84018109

金托小学

13974903310

龙塘小学

84010078

星沙中学

84090085

中南小学

86204062

松雅湖中学

82665652

长龙中心学校

84021145

湘龙中学

84028131

东业晨曦小学

84874187

泉塘中学

84079803

泉星小学

83292273

特立中学

13786151269

泉塘小学

83292275

梨江中学

83916409

泉塘二小

84080213



泉塘三小

8487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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