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丨说说从周朝开始,大龄单身青年被关爱的那些事

2017-05-20 18:20:32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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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胡泽汇 文聪玲 整合报道

“5·20”适逢周末,是怎样的开心?

别问我,单身的小编正在办公室加班,你们的普天同庆我都看不到听不到!

不过,小编都低调成这样了,竟然还是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

“团团”团中央发话了:

啥意思?是说以后对象包分配了吗?!

此刻小编的心里只有一首BGM:“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咳咳,是不是暴露年龄了)

对于“团团”立志成为“天下第一红娘”的这份雄心壮志(据人口普查测算中国“剩男”“剩女”有1亿多人),广大网友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槽)点:

对于知乎上“如何评价团中央将帮助大龄未婚青年找合适伴侣”这个问题,共青团中央还专门撰文回复了:“爱是本能。但,恋爱是学问。大家在网上看到的新闻是“标题党”,我们是希望联合各种青年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更多地开展一些便于青年交流交往的活动。
但是,
团团可以明确跟大家说三句话: 一、是否相爱,是你自己的事情; 二、什么时候相爱,是你自己的事情; 三、跟谁相爱,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其实,中央关心民众婚恋大事,自古有之。不信咱们来看看——

小编热情地翻了翻故纸堆,大龄单身青年问题自古便有,但古时候的解决办法相当干脆。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农业社会,人口的多少直接影响社会GDP的总量和戍边、保家卫国的重任,所以古代官方会直接介入男女青年婚事。

早在周代,男女的终身大事便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员。

战国时代,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清朝入关后,沿袭了明代的婚姻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到了法定年龄不结婚的青年会被处罚。

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15岁以上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

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进行处罚。

南北朝比较严苛,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看完古代政府“一言不合就罚款、坐牢”的逼婚政策,单身汪们有没有感觉劫后余生?

来,我们先看一个数字:某大型婚恋网站发布的《2016年度婚恋报告》显示,与2015年相比,2016年大龄青年(25-29岁)注册量增加了19.9%。大龄单身青年这么多,难怪惊动了团中央。那么,在这个恋爱自由、物质丰富的现代社会,为何大龄单身青年越来越多?

对于这一问题,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也表达了他的观点: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青年人的初婚、初育年龄与过去相比都有所推迟。许多青年上完大学就20多岁了,再走向工作岗位,建立起基本的一些物质基础,可能到了25、26岁才谈婚论嫁。

同时,由于青年工作、生活的方式跟以往比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大龄青年由于交往面相对较窄,导致迟迟找不到对象。另一方面,因为社会经济压力加大,不少青年面临“找不到”、“结不起”的情况。再加上婚恋观越来越自由,不婚、晚婚也成为不少年轻人的主动选择。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是:适婚年龄时忙着学习工作,等到想结婚时,就已荣列“大龄”行列了。

其实,恋爱、婚姻,与其他人生问题一样,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一项选择。这些题不存在唯一的正确答案,每个人自由作答,权责自负。共青团中央想当“红娘”,也只是表达一种关怀,希望尽到团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男女感情是关乎人类存亡的大事,历史长河漫漫,我们都错过了哪些爱情冷知识?

古人从不自由恋爱?

其实,周朝开始一直到春秋战国时期,官方或者民间都是鼓励青年男女自由婚恋的,仲春二月桃花水到三月三日上巳节,以及夏初的采桑季节,都是青年男女们聚会相欢对歌言情的良辰佳日。

先秦时期政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男女交友的大聚会,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

《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小编认真地看了最后一句:不去参会还会被罚。

 

媒妁之言怎么那么重要?

相信大家都听过TVB的台词金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媒妁之言怎么就和父母之命一个地位?

在周朝初期人们婚恋并不需要媒人。后来变了,《诗经·南山·氓》这样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这说明当时结婚最好有媒人牵线搭桥,但是没有媒人,自己也能做主。

但再往后,媒人已经成了婚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周礼·地官》记载: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

后来不少朝代也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户婚》疏:“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元代这方面规定更详细了,《元典章·户部·礼婚》:“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媒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干,得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

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清代都设有“官媒”。

有了官方认可,加上古代婚礼流程严格而复杂,媒人还在男女双方沟通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所以媒人虽然社会地位低,但在婚姻问题上,却与父母之命相提并论。

少数民族恋爱花样丰富

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实际上除了载歌载舞谈恋爱,大家还有不少花样。

傣族:

傣历新年那一天,傣家有未婚女孩的家庭必杀鸡,鸡烧好后,姑娘们穿上盛装,把鸡肉拿到集市上去卖,等候小伙子来买。如果姑娘说:吃了再称。吃后又加倍要钱,便是不喜欢小伙子。

彝族:

彝族姑娘和小伙子谈情时极为秘密,待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后,姑娘便把自己戴的手镯脱出来,男女各执一边,发誓白头偕老,永不变心后把手镯拉断。

壮族:

壮族男女青年谈恋爱,绣球是重要道具。在对歌时,姑娘悄悄地送给意中人,对方以手帕、毛巾之类物品回赠。有的是姑娘看中了谁,便抛过去,对方如亦有情意,即系上礼物,还抛过来。

不管怎样,5·20已从普通日子变成了一个全民表白日。

既然是表白爱,那小编得提醒大家,除了男女之爱,还请记得给自己爸爸妈妈、长辈、晚辈、朋友、同事一份爱的表白!

毕竟爱成分复杂,还崇高且伟大。

这么说来,单身的小编今天也有事做了,先给爸妈去表个白。

 
 

来源:共青团中央微博、知道日报、趣历史、应届毕业生网、凤凰网民俗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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