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网约车新政实施:车龄须在3年内 不限定司机户口

2017-04-08 09:27:5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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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网约车新政发布: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 发生事故平台公司先行赔付

司机不需本地户口,经营许可为5年

网约车司机不需要本地户口、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须未满三年、经营许可有效期调整为5年、付费搭顺风车每日不能超过两次……4月7日上午,长沙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通气会召开,会议发布了《长沙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意见》)、《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网约车实施细则》)及《长沙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合乘规定》),即日起开始实施。

■记者 丁鹏志

【车辆】

车龄须在3年内

经营许可有效期调整为5年

去年10月27日,《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合乘规定》三个出租车行业改革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到电子邮件2406封、信函18封,所反映的各类意见建议共计11339条。

长沙市交通局在结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以及借鉴各地网约车监管细则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对三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经2017年3月22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后,以上三个规范性文件于4月7日正式对外发布并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中,将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由原来的4年调整为5年,以保持与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期限一致,且考虑方便已经参与网约车运营的车辆相关证件的办理,对符合准入条件并已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驾驶员和车辆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

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落地的《实施细则》还对申请从事网约车的车辆多了一项规定: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应未满三年。对此,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加这一条主要是从保障乘客安全的角度出发,避免大量的超龄老旧车辆进入网约车市场,变相降低车辆档次,给乘客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网约车品质,并给传统出租车造成不公平竞争。”

湘A牌照

轴距2.65米以上或车价12万以上

在车辆准入上,《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车辆要符合:在长沙市登记注册的湘A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档次、价格高于本市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配备安全气囊,前、后座配备安全带;车辆排放达到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同时,为打造宜居城市,提升空气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实施意见》规定,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细则》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优先使用新能源车,投入运营车辆中新能源车辆不少于30%。

【司机】

不限户籍,驾龄3年以上,无犯罪记录

记者注意到,长沙市对于网约车这一新业态始终保持包容开放的理念,对于网约车的准入条件设置从实际出发,未作过多限制性规定。如《网约车实施细则》中,对从业人员籍贯未进行限定,非长沙市户籍的人员只需持有居住证即可。

但驾驶员还应符合: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我市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与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的记录等条件。

【安全】

须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发生事故平台先赔

此次发布的文件,在保障乘客安全便捷出行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如《实施细则》要求:网约车需具备车身电子稳定系统, 配备安全气囊;网约车车辆要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实施细则》还要求,在网约车运营服务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先行赔付;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乘客个人信息。

此外,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所在企业须近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车辆所有人须已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或巡游车。

【营运】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付费搭顺风车一天最多两次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对传统的巡游车既深化改革,又保障融合。改革方面,将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由每轮期限八年调整为五年,建立了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核心的退出机制。对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并逐步推行政府指导价,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融合方面,引导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持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同时,为了保障巡游车的发展空间,《实施细则》中还设置了保护性的措施,如规定“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等。

此次发布的文件指出,网约车是交通运输行业的新业态,巡游车改革和合乘制度均无前例可循。面对出租汽车改革的新情况、新形势,长沙通过制定试行政策积极探索,并将根据今后市场情况的变化,积极进行调整,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

对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这一新的出行方式,长沙一方面给予鼓励,另一方面明确合乘的互助性质,规定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每日提供合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免费互助的每日提供合乘次数则不受限制。

释疑

实行市场调节价

网约车会越来越贵吗?

答: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激发市场活力。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已经实现了乘客与司机之间价格信息对称,乘客可以作出自主选择是否乘坐。除网约车外,市民出行还可以选择巡游出租车、公交车、轨道交通等多种方式。通过市场竞争,最终网约车会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另外,一旦市场机制失灵,政府也保留了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手段。

私家车、二手车

能不能作为网约车?

答:出租汽车是营运服务,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一种方式,提供服务的车辆应为营运车辆,而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是指个人所拥有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因此,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但符合条件的私家车按程序申请经核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后,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虽然仍是个人所有,但已转变为营运性质。

二手车也可以申请从事网约车,但要求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三年。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

能否转为网约车驾驶员?

答: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且符合长沙市网约车实施细则驾驶员规定条件的,经本人或委托平台公司申请,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条件核查后,可直接换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在办理网约车驾驶员注册前,应当先行注销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乘客遇到网约车

服务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答:乘客可以直接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理情况不满意的,可向长沙市公共客运行业服务监督热线反映(0731-84303488)。

网约车退出经营

有哪些规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约车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一)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的;(二)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三)企业车辆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四)个人车辆所有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撤销或者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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