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三次因毒品犯罪被判刑 一半时间在监狱度过

2017-02-24 13:14:04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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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2月24日讯(通讯员 李丹山 记者 龙腾)近日,男子李某再次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于被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记者了解到,50岁出头的李某,曾有三次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几乎有一半时间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2016年7月29日下午,民警在株洲市石峰区湘天桥某医院附近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骑摩托车男子行为异常,神情紧张,便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发现其身上携带有疑似毒品的包装袋六包,民警遂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发现男子身上所携带之物为冰毒25克,麻古170余粒。同时,男子的尿样结果呈冰毒阳性反应。民警随后将该男子拘留并继续侦查。

经查,该男子姓李,出生于1964年,1997年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5年因贩卖毒品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4年12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6年7月19日,刚刚刑满释放的李某便从一名毒贩手中购得冰毒40克,麻古200粒,2016年7月29日民警将李某抓获,从其身上搜出的六包毒品皆为李某吸食后剩余。五十岁出头的李某,已经因为毒品犯罪被判了三次刑,几乎有一半时间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如今,李某再次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于近日被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李某因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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