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特派员”监督农村集体资金

2017-01-24 07:58:1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莹 刘忠 张斌]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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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刘莹 刘忠 记者 张斌

1月18日,冷水江市三尖镇村级财务报账日。

早上8时30分,镇干部丁杰就来到六二村村委会,为村里拟报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逐一审核并签署意见。

从2017年1月1日起,冷水江市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员派驻制度,向全市150个行政村(居委会)派驻了监督“特派员”。丁杰便是其中的一员,负责三尖镇六二村集体资金监管。

农村集体资金历来是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力度的逐年加大,精准扶贫工程的纵深推进,村级集体资金也多了起来。如何防范“小微权力”任性,化解村级廉政风险,确保农村集体资金用在“刀刃”上,冷水江市一直在探索着。

2016年以来,该市通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中涉及农村集体资金的“雁过拔毛”式典型案例就达20余起,占腐败问题案件总数的40%。这一情况引起了该市市委书记李建华的高度重视,在一次市委常委会议上,明确提出必须从制度上解决好农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并促成有关部门出台了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员派驻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规定,集体资金监管员由各乡镇街道向所属村派驻,对所驻村(居委会)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结算,包括村级运转经费,村级项目立项、申报、竞标、实施、验收、结算,及村级公务“零接待”等村级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承担直接监督责任。

“今后,不管哪个村(居委会)的集体资金出问题,首先要从监管员的责任查起。”冷水江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曾晚生告诉记者。

农村集体资金监管派驻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丁杰表示:“监管责任做好了,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与群众‘零距离’,意义重大。” 六二村村主任郭伦清说:“在派驻制度刚出台时,作为村干部有不被信任的感觉,但自从看了中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后,心中的疙瘩迎刃而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村集体资金有监管员的监督,会让我们村干部更清白,群众更明白,我们村要当主动接受监督的排头兵。”

据了解,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组织延伸,冷水江市已密集出台并全面实行了《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规范性制度。

相关专题:从严治党在路上——2016年湖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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