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整治违规收送红包问题 去年查处9名县处级干部

2017-01-18 10:30:5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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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送红包,目的是获得权力庇护和利益回报,本质上还是行贿赂之实。”1月12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会上,市委书记易鹏飞表示,将从自己做起,带头遵守廉洁纪律,拒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年关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执纪,对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行为零容忍。

近年来,郴州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既抓节点又严平时,“四风”问题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然而,通过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情况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并未杜绝。有的上下级部门之间用公款收送红包礼金,有的借吃请之机、感谢之名收送红包礼金,有的把微信红包、电子预付款等当作“送礼神器”。据统计,2016年,该市共有27名党员干部因收受红包礼金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9人,涉及金额284.3万元。

元旦前夕,郴州市委发出《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明确“四个一律”: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发现,一律追查倒查,并从严从重处理收受和赠送者;凡用公款送红包礼金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整治工作不力的,一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市纪委对5起收送红包礼金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汝城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向华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尤为突出,其在任嘉禾县委常委、副县长,汝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红包礼金133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陈向华收送的红包当中,多则数万,少则几百,由最初收红包时的犹豫不决发展到后来的来者不拒,由破纪走向违法。”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介绍,有收就有送,在陈向华案中,向他送红包的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党委原书记黄春林、汝城县政府办副主任叶剑锋等人也受到审查。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郴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要节点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主要领导带头作出承诺拒绝收送红包礼金,足见市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决心和信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执纪、一抓到底,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坚决遏制歪风。(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陈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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