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报1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6-11-13 21:31:50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字体:【

华声在线11月13日讯(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周琳)今年以来,长沙市严肃查处了一批以权谋私、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截留挪用各类专项资金等“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长沙县金井镇蒲塘村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

2014年4月,蒲塘村以申请危房改造户太多、名额有限为由,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成立村扶贫帮困基金会,从2013年拨付给4户村民的危改资金共10万元中,以扶贫帮困捐款名义截留3.8万元。时任蒲塘村支部书记杨迪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将违规截留的3.8万元退还给危改户。

浏阳市枨冲镇烤烟办原主任陈义违规套取财政资金案

2015年2月,陈义采取伪造烤房维修协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6.66万元,用于报销2014年度烤烟工作无正规票据的开支。陈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宁乡县流沙河镇石马村原支部书记喻更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案

喻更辉在任石马村支部书记时,以其妻子何某身份证开设银行账户,于2015年起套取16.66亩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4165元。2016年7月,在宁乡县开展林业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喻更辉上交了存放补贴款的银行存折。喻更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芙蓉区东岸街道干部蒋小明利用职权虚报冒领牲猪退养补偿款案

2012年底,蒋小明利用负责街道牲猪退养工作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多报、虚报补偿名单和补偿金额的方式套取牲猪退养补偿款共26.37万元。蒋小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天心区环卫局广场办主任宋芳套取员工工资案

2013年至2014年,宋芳在担任区环卫局清扫一公司经理期间,伪造工资表套取已辞职员工工资共2.4万元。2016年9月2日,在区纪委初核前宋芳向区环卫局纪检组上交违纪所得1.6万元,之后宋芳将剩余的违纪款8000元上交至区非税收入账户。宋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岳麓区岳麓街道左家垅村原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曾伍荣、会计赵荣霞收受他人贿赂案

2004年至2014年,曾伍荣利用职务便利,在村集体土地征收、出让、集体土地与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以及村委会办公楼发包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房地产公司和工程承包人好处费共110万元;赵荣霞利用支付工程款职务便利,收受工程承包人好处费共10万元。曾伍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赵荣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开福区秀峰街道大塘村虚造人口安置费套取集体资金案

2008年1月,大塘村以虚假安置户和已亡人员安置户的名义套取集体资金共26.4万元,用于弥补社区在重建安置小区报建过程中产生的协调费;同时该村存在白条入账支出3万元的问题。另查,在该村人口安置费发放过程中,因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刘品锋工作失职,多发放安置费共11万元;2012年至2013年,刘品锋违规帮助村民进行拆迁分户。大塘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品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将因工作失职造成的集体经济损失予以追回。

雨花区圭塘街道大塘社区筹建总支委员会原书记吴炳文套取拆迁款案

2010年至2012年,吴炳文伙同他人在圭塘河风光带拆迁项目中,采取虚设征地拆迁遗漏补偿款的手段套取拆迁补偿款共42万元,吴获利2万元。2012年,吴炳文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鑫天御景湾项目返还费共7万元,吴获利1万元。吴炳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望城区教育基金会原副秘书长熊学范(已退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案

2009年至2015年,熊学范利用每年组织园丁之家活动的职务便利,在通过教育基金会支付活动承办费用到位后,先后7次收受活动承接方刘某某“好处费”共9.5万元。熊学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沙航天学校骗取国家免学费财政补贴、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案

2012年至2013年,长沙航天学校利用与深圳某人才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办学的方式,违规将函授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籍学生,骗取国家免学费财政补贴共69.36万元。2012年至2013年,该校违规私存私放财政资金535.61万元到校办工厂。在市纪委立案调查前,该校已根据审计整改意见,将骗取的财政补贴及违规存放的资金余额上缴市非税局。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希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