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生命带来的警醒——从洪涝灾害人员死亡(失踪)原因看防汛薄弱环节

2016-07-08 09:20: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柳德新] [编辑:万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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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杨粲 廖秦

今年以来,我省尽管强降雨过程一轮接一轮,但各地提前预警、紧急转移,确保了群众生命安全。但其中“6·12”“6·15”“6·20”“6·29”“7·1”等5次强降雨过程,总计造成22人死亡、1人失踪。这些逝去的生命,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7月7日,省防汛办逐一分析今年以来全省洪涝灾害人员死亡(失踪)情况,指出:以防为主,以避为上,以人为本,是我省防御山洪地质灾害不变的主题,各地要强化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以防为主——

还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7月1日开始的最新一轮暴雨过程,总计造成10人死亡,全部是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继而发生山体滑坡所致。省防汛办分析,其中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在建房过程中,随意挖山切坡情况较多,人为留下屋后山体滑坡隐患。

此前的“6·15”强降雨过程中,湘潭县花石镇6月15日4时开始普降大到暴雨,4个小时降雨达105.9毫米。当天7时左右,潲江村大安冲组发生约1000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导致4栋相邻房屋被冲垮,其中一户住在土砖房的3人全部被埋,其余3栋住户因在外打工而逃过一劫。6月15日8时至18时,隆回县北山镇降雨70毫米。当天14时40分,大塘村3组村民陈某屋后田坎崩塌,压垮屋后的简易木质厨房,1人被埋,虽经及时抢救,仍不幸身亡。

省防汛办认为,各地还需以防为主,把工作做在来灾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在强降雨时必须坚决转移受到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

以避为上——

部分群众避灾意识不强

根据省防汛办《关于今年以来洪涝灾害人员死亡(失踪)情况的分析》,至少有4名死亡(失踪)人员因避灾意识不强,导致悲剧。

6月12日15时50分,蓝山县犁头乡政府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息,并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做好防范工作。16时50分,山背村4组邓某、李某夫妇二人接到预警信息后,担心房屋左后侧溪沟涨水导致油毛毡厂棚被冲走,不听村干部劝阻,执意到屋后开挖排水沟。当天16时至20时,犁头乡降雨量达122毫米,造成该户油毛毡厂棚上方约60米的地方塌方,引发的泥石流将邓某、李某夫妇二人冲走。乡政府立即组织搜寻,5天后才在38公里远的宁远县泠水镇泠水河能山庙河段找到李某遗体,而邓某至今仍无下落。

6月19日开始,湘西北普降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截至20日8时,桑植县多地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澧源镇仙鹅村干部通知沿河村民提前转移。19日深夜,刘家洛组村民刘某得知20日凌晨1时将有洪峰来临,不听劝阻,下河查看自己的小木船,被洪水冲走。25日17时,才在下游30公里的木家塔渡口找到刘某遗体。6月19日,澧源镇兴岭村江边组村民朱某不听劝阻,下河看水时被洪水冲走。27日6时40分,才在下游约15公里的永生廊桥处找到朱某遗体。

以人为本——

要重点关注老幼人员

省防汛办分析表明,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的人员中,有18人为老幼人员,其中:80岁以上1人,60至80岁7人,15岁以下10人(其中4名6岁以下)。

省防汛办认为,农村很多青壮年外出打工,剩下的老幼人员自救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弱,是防汛抗灾的重点关注对象。在汛情来临时,基层干部转移群众的态度不够坚决,也容易留下后患。

省防指强调,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把防汛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级、每一个人;要做到宣传引导到位,特别是对临山建房和溪河边的住户、留守老人及儿童,村、组要面对面地重点宣传,强化防灾避灾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要做到转移安置到位,对已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农村住户,必须强制转移;要做到隐患排查到位,针对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受威胁住户底数及家庭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要做到监测预报预警到位,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村组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可能受威胁的每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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