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04-23 09:43:30 [来源:红网]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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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发展路径加快转型升级

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推进“五化同步”,强化发展支撑,努力实现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协调、更可持续、更高水平的发展。

第九章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按照主攻高端、提升低端、转型为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提升工业素质和效益,构建富有核心竞争力的湖南特色现代工业体系。

第一节 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

59.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1274”行动。到2020年,工业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12个重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达8%。自主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1-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30个左右区域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突破和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制造业向中高端转变步伐进一步加快,形成20个标志性产业集群、20个标志性产业基地、50家标志性领军企业、50个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标志性品牌产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60.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引导资源集聚,加强技术改造,改善配套环境,延伸、扩展和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业10大重点产业链。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的研发与应用,提升装备制造业基础能力。探索智能制造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推进制造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全面提升装备制造业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装备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培育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有条件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向具备系统总集成、设备总成套、工程总承包能力的提供商转型。到2020年,先进装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装备制造业的比重超过20%,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产业。

61.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培育创新型经济新业态为目标,建立面向国际国内的创新网络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绿色低碳、高端装备、新型材料、数字创意等新兴领域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以培育新兴产业策源地和经济发展新动力为重点,支持建设高端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成套装备、基因检测技术、环境污染治理等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引领产业升级的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民生和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采用创新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2015年翻一番,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6%。

62.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军民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中心、省级以上国防重点实验室和国防工业中试基地,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和联合攻关,加强军民融合产业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

6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培育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创业基地服务能力。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培育领军人才,壮大企业家队伍。

第二节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64.做深做精原材料工业。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行业技术升级改造,走出一条高端、精品、特色的原材料工业发展道路。推动钢铁行业减量增效和节能降耗,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发展电商、物流等新业态,提高非钢业务比重。加强有色行业资源整合和环保治理,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推动主导产品转换。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品,扩大中高端耐火材料和深加工玻璃规模,严格控制水泥总量,提升非金属矿物深加工水平。推进炼化一体化,延伸石化深加工产业链,扩大精深加工规模,支持城区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

65.做优做响消费品工业。以品牌建设、质量安全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设计能力,大力发展本地资源丰富、市场需求旺盛的食品、轻工、纺织等产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不断提升消费品档次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第十章 加快推进信息化

把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机遇,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夯实信息基础、丰富信息服务、繁荣信息经济,建设网络强省。

第一节 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

66.提升网络基础。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建设,实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推动宽带接入光纤化改造,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和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到2020年,绝大部分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Mbps以上接入能力,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以上接入能力,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Mbps以上灵活选择,互联网普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推进长株潭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建设,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全面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演进升级。推进“三网融合”,加大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力度,加快市州本地电视台节目入互联网传输平台进度。建设北斗卫星导航地基增强系统。

67.强化应用支撑。加强物联网架构研究,推进二维码、射频识别、传感器、摄像头等感知设备在公共基础设施应用,形成覆盖全省的基础设施物联网络。促进物联网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商贸流通、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示范,支持企业探索构建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推进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三大运营商云计算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大数据产业能力。建设省级政府大数据中心,医疗健康、教育等重点领域大数据中心和工程机械制造、轨道交通装备等行业大数据中心。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息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电子证照、社会信用、政务服务、司法执法等主题数据库,推动政府间数据共享,加快向社会开放。

68.加强安全保障。推进基于国产密码的网络安全信任、安全管理和运行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和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重要数据在各环节的安全保护。加快国产核心芯片、基础软件、关键元器件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应用。围绕金融信息安全、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安全、工业控制信息安全等领域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完善网络空间治理。加强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第二节 发展网络经济

69.提升信息设备制造水平。加强信息领域科技创新,集中力量突破核心芯片、新型显示、电子元器件等基础产业关键技术。以各类信息产业基地为载体,围绕宽带多媒体、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内容应用、信息安全、农村通信、智能信息处理与智能通信等业务,引进电子信息制造业龙头企业,重点开发下一代网络产品、4G/5G系统设备、高速光传输设备、数字集群设备、北斗导航通信设备、新型移动智能终端、移动智能终端配套等产品。以集成电路、工业软件、平台服务、系统集成、数字内容等产业为支撑,以信息服务业为延伸,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链。

70.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联盟,开发虚拟化资源监控管理、海量数据存储和处理、云安全、云终端等方面的技术和产品。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加快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积极发展面向政府、企业和个人用户,个性化、定制化的企业管理、信息存储、资源租用、电子商务、在线工具、学习娱乐和应用软件开发部署平台服务,大力发展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评估测试等服务,引导专有云有序发展。

71.促进大数据广泛深度应用。鼓励企业研究支撑大数据的新架构、新方法,开发面向本行业和用户群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提供数据租售、分析预测、决策支持等服务。推进天河超级计算系统在大数据产业中的深化应用,在产品开发、市场及产业链分析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环节挖掘数据资源商业价值。加快推进商事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疾病防治、灾害预防、社会治理等领域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和大数据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交通运输监管、智慧旅游等应用示范。

第三节 推动“互联网+”

72.推动生产型“互联网+”。推进重点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发挥互联网对工业、农业、能源等行业的创新促进作用,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能源环保等新兴业态,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73.推动服务型“互联网+”。培育新兴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发展服务型移动互联网经济。提升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教育、旅游交通、金融物流等领域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政府对“互联网+”经济形态的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打造特色“互联网+”服务产业集群。

第十一章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五个统筹”,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成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

第一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74.实行总体宽松差别引导的城镇落户政策。全面有序放开城区人口百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百万以上城市落户条件,放宽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间的迁移落户条件。不断放宽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职(执)业资格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获荣誉称号人员落户城镇的条件,优先解决城镇落户问题。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75.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职业病、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比例。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和财政保障范围,实现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76.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及家属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生活。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促进广大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第二节 推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77.建设高效一体城镇群。坚定不移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增强三市整体和协同效应,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差异互补、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推动长株潭城市群带动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副中心城市,全面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全国两型社会示范区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推进岳阳长江新区、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大衡阳都市经济圈、常德津澧新城、邵阳东部城镇群、益阳益沅桃城镇群、怀化鹤中洪芷城镇群、永州冷祁零城镇带和娄底娄涟双冷新城镇带等区域性城镇群发展。

78.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区域中心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链和服务链,强化与周边城镇高效通勤和一体发展,建成区域性经济中心。提升省际边界中心城市地位和功能,加强与周边省份交通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商贸流通等对接协作。支持岳阳市建成环洞庭湖区域性中心城市,常德市建成泛湘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州市建成对接东盟的桥头堡,支持娄底市、邵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79.提升中小城市发展品质。引导特色产业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和县城布局,促进中心城市制造业向县市疏解转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产业,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县城布局,将县城建成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居住和生活的重要载体。支持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县撤县设市。到2020年,县市城区平均人口规模超过20万人。

80.加快发展特色小城镇。按照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引领示范的原则,以多样化、专业化和特色化为方向,推进县域中心镇和次中心镇提质扩容,推进省际边界口子镇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等特色小城镇。

第三节 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城镇

81.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设计,合理划定城市边界。严格规划实施,加强“三区四线”管理,推进城市精明增长、紧凑发展。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推进城市管理高效、服务便捷。优化城市公共管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健全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和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82.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地上设施承载功能,统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BRT)、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等重大工程,合理布局和建设消防、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排水防涝与调蓄、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小区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优化城市运行环境。提升地下设施配套功能,以供水、供电、供气、给排水、通信等为重点,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公共设施服务功能,优化学校、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模,加强城镇商业网点、市场设施、社区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提高城市舒适便利性。

83.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建设绿色城市,根据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全面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发展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快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建设智慧城市,加快新一代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建设创新型城市,发挥城市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开拓城市创业空间,打造创业乐园和创业摇篮。建设人文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加强城镇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和传承,加强城镇风貌规划设计,建设具有湖湘品格和精神的城镇。

第四节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8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深入推进扩权强县、简政赋权,构建县域高效发展新机制。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发展“飞地经济”。适时启动区划调整,增强人口产业集聚能力。加快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建设,重点培育30个特色县域经济强县。

85.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县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镇区(集镇)规划。统筹城乡建设,推动基础设施连接成网,生态环保设施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扩大农村班车覆盖面。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物流网络。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推进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

86.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规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加快农村电网、宽带、公路、危房、饮水、照明等设施改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名村名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发展农村中心社区,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保留乡村风貌。到2020年,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75%的建制村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建成100个美丽乡镇和2000个美丽乡村,打造2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第十二章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夯实现代农业基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一节 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87.加强粮食产能建设。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放在农业发展首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105个县市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316万亩,稳步提高粮食产能。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力争粮食高产创建面积突破2000万亩。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因地制宜发展玉米、红薯、马铃薯、豆类等优质专用旱粮。创新粮食生产体制机制。构建新型粮食收储体系。到2020年,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

88.发展高效经作产业。优化经济作物产业布局,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抓好蔬菜重点县建设,稳定城镇专业菜地。发展湘北油菜生产,推进大湘西、湘中南地区稻油轮作。建设菜果茶等特色作物产业园,强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棉区耕作制度改革和作物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特色水果、名优茶、多用途桑、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发展种植、养殖、产品采集等林下经济。

89.促进养殖业转型发展。调整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农牧结合养殖模式。巩固生猪优势产区,生猪年出栏稳定在6000万头以上。做大草食畜牧、特色畜禽和现代渔业,建设一批现代草地畜牧业生产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畜禽、渔业经济县,建成全国优质畜禽水产品生产核心区。

90.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延伸农业产业链,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覆盖面。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促进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第二节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9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实施“百企千社万户”培育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壮大,鼓励发展个体私营、股份合作、租赁、代耕等多形式、多元化经营主体。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其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经营队伍。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

9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支持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等有序发展。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规模、高层次联合,推动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向农民合作社方向发展。

93.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配套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制定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指导目录,创新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使用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完善农村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积极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

第三节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9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广环境友好、安全生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一批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区)、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企业。严格管控化肥、农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9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评估。推进农产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96.加强品牌培育。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一批名优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强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完善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第四节 健全现代农业支撑体系

97.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建设隆平国际种业研发创新中心等重大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推进超级稻等重大科研攻关。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加大粮棉油高产栽培、健康养殖、绿色防控、农产品加工及储藏保鲜、冷链物流等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林果、畜牧、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机械化。壮大农机制造业,支持发展适应丘陵山区的小型农机。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

98.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智慧农业信息平台,强化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要素、资源环境、供给需求、成本收益等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完善农业信息发布制度,开发精准应用系统。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

99.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垦、农场、集体林权、国有林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创新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调动更多信贷保险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推进益阳市现代农业改革试验。

第十三章 加快推进绿色化

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湖南。

第一节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100.推进两型试点建设。实施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五年行动,进一步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优化、科技创新、土地管理等体制机制,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101.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发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健全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做法,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制度,推广第三方治理机制,创新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完善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和两型绿色发展指数考核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深化两型理念教育,形成两型社会建设的规划实施、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体系和公共参与机制。

第二节 节约高效利用资源

102.全面推进能源节约。强化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和应用新能源。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强化能效领跑者激励,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节能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进节能法规体系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健全节能监督体系,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103.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取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加快农业、工业、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推广节水产品。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

104.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开发强度双控,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源,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完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严守耕地红线。

105.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发展绿色矿业,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新建、改造一批新型矿山,推动矿业生产基地化,建设一批矿业经济综合区、矿业产业园区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06.推行节约资源生活方式。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育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第三节 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107.推进低碳发展。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控制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强生态林体系保护和建设,增加森林碳汇,加快碳交易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推广清洁低碳技术,开展低碳城区、园区、社区、景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广低碳消费方式,广泛采用节能低碳新技术。筹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服务平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

108.推进循环发展。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加快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建设。

第四节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109.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治理,加强石化、化工、印刷、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强化工地扬尘监管,清理整治城市周边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严格治理餐饮业烟尘排放,推广使用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

110.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重点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四水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流域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强河湖连通、血防工程建设和河道保洁。加强城市水生态保护、治理和修复,推进长沙、郴州、凤凰等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县城、乡镇、村庄试点。推进长沙县、株洲县、韶山市、苏仙区等全国农村污水统筹治理示范县建设。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削减生活排污总量,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强化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城市第二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11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编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对耕地实行分区用途管控。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推进实施“沃土工程”、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提高10%。

112.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指标刚性约束。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把工业污染源减排作为总量控制重点,提高工业源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削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

113.防控危化物污染。加强化学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品等规范化管理,建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实行流量流向登记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台账,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14.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建立交叉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加强系统治理,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统一监管,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探索实施流域、区域污染补偿政策。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严格环保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环保督察巡视力度。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环境决策的公众参与,畅通环境污染举报渠道。

第五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115.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保护培育森林生态系统,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强化湘资沅澧四水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治理,推进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打造水生态网,维持河流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推进长江珠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退耕还林、退化防护林修复、湿地保护与恢复、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有步骤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116.扩大生态服务供给。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服务和产品。加快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小镇。创新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坚决制止破坏绿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国际品质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117.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极小种群、极度濒危物种、重要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加强珍贵物种遗传资源保护和培育,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完善外来物种监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

118.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全面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建立国土空间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推进城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和司法体制,强化生态文明法治保障。完善生态文明道德文化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公众参与机制。

第十四章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调结构、稳增长的战略重点,强化特色优势,拉伸发展短板,培育新兴业态,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

第一节 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119.整合特色资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优化旅游功能区布局,重点建设长株潭都市休闲、张家界国际生态度假、环洞庭湖泊度假、韶山红色经典、崀山生态民俗、南岳祈福康养、凤凰文化体验、炎帝神农文化、九嶷生态文化、东江湖休闲度假和梅山文化体验等湖湘特色旅游区。

120.打造精品景区。推进武陵源、崀山、老司城等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建设。完善韶山毛泽东故里、宁乡刘少奇故居、平江起义旧址等红色经典景区,建设大湘东红色旅游经济带。优化提升南岳、岳麓山·橘子洲、岳阳楼、东江湖等传统知名景区。推进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洞庭湖湿地公园、浏阳河文化旅游带建设。支持曾国藩故居、凤凰、桃花源、炎帝陵、矮寨、万佛山、紫鹊界梯田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洞庭湖、柳叶湖、汝城温泉、大围山、大王山等创建等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大湘西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湘潭(韶山)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示范区建设。

121.完善旅游设施。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完善旅游交通网,打通景区断头路、瓶颈路,增强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加强重点旅游场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厕所革命”。发展智慧旅游,完善信息平台,提供便捷、多元、个性化信息服务,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122.提升品牌形象。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倡导文明旅游。全力打造“锦绣潇湘·快乐湖南”旅游品牌,创新办好湖南国际旅游节、中国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和中国湖南旅游产业博览会。全面开放旅游市场,建设和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和管理服务品牌。加大对境外主要客源市场的宣传推广,吸引更多境外游客来湘观光。

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超过9000亿元,接待游客达到9亿人次。

第二节 建设长江经济带物流中心

123.优化物流业发展格局。坚持以交通为依托,以产业为基础,加快建设“一核三区多园六通道”。推进长株潭核心区物流一体化,重点发展两业联动、多式联运、航空物流、城市配送及电子商务物流。洞庭湖地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农村物流。湘南地区重点发展公铁联运、无水港、农产品物流及快递物流。大湘西地区重点发展边贸物流及农产品物流。着力打造2-3家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支持建设20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推进实施8大重点物流工程。依托国家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完善物流网络体系,构建6大陆水空物流大通道。

124.促进物流业集约发展。推动物流业走向国际市场,引导物流资源跨区域整合,加快形成区域一体化物流服务格局。促进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现代交通、物流配送与现代产业体系有机对接和配套融合,提升物流业服务供给能力。整合物流园区、物流设施,引导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聚集。鼓励物流企业拓展增值高端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新增5家5A级物流企业、15家4A, 级物流企业。推动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集成化运作,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

125.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发展定制化物流和第三方物流,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发展专业运输方式,建立高效、安全、低成本智能运输系统。支持物流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广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鼓励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

到202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比2015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第三节 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126.发展特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争取长株潭绿色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环保基金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绿色环保产业。优先发展科技金融,完善全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新科技型企业投融资模式、产品和服务,支持科技银行、保险、担保、资产评估与交易等机构发展,加快设立发展种子基金和科技孵化基金,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双创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加快发展文化金融,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争取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试点。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强政策引导,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培育互联网金融,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合创新。探索发展股权众筹、债权众筹等直接融资新模式。

127.推动金融机构集聚。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引导设立财务公司。推动组建民营银行、资产管理、汽车金融、消费金融、金融保理等金融机构。规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数据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区域金融资源,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做大本土金融机构,打造省级金融控股、保险、担保和投融资等集团。深化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推动长沙银行上市。

128.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落实政策措施,显著提高直接融资。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交易融资。支持企业运用私募基金、收益债券、股债结合等融资方式进行直接融资。鼓励企业海外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发行规模,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产权交易市场。发起设立省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一批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夹层资本等落户湖南,打造内陆股权投资基金高地。高效推动“险资入湘”。建立健全开放包容、平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推进民间融资阳光化。

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5%以上,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四节 打造健康产业基地

129.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社会办医,支持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支持社会办康复、老年病、精神病、临终关怀等紧缺性医疗机构。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规范护理服务管理,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130.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开辟老年护理、健康咨询、陪护就医等消费新领域,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131.支持健康服务业多元发展。发展心理健康、母婴照料、营养保健、美容整形、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慢性病预防等服务。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组织以及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整合生态、医疗、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发展健康疗养产业,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第五节 推动服务业专业化品质化发展

132.专业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与生产制造的融合度,引导和支持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推进制造业服务化。鼓励服务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市场创新,促进创业服务、科技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信用评级、知识产权、节能环保、检验检测、商务会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

133.品质化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积极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传统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各类专业市场转型发展,引导传统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加快服务产品和业态创新,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休闲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等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

第十五章 加快完善现代基础设施

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的要求,加强以交通、能源、水利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网

134.强化铁路运输网。抢抓中西部铁路通道建设机遇,加快怀邵衡、黔张常等快速铁路,蒙华等铁路新线,洛湛、渝怀、湘桂等既有线扩能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常德至岳阳至九江铁路、兴义至永州至郴州至赣州铁路、安康至张家界至衡阳铁路,规划研究襄阳至常德至永州至南宁高铁通道、石门至慈利至张家界、铜仁至吉首高铁连接线等项目,重点推动时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渝长厦铁路(常益长段、长沙至赣州段)等建设,实现高铁覆盖所有市州,形成全省2小时高铁经济圈及以长沙为中心由怀邵衡、张吉怀、黔张常、常益长、沪昆客专、武广客专组成的高铁环线。完善全省铁路站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长沙(株洲)、怀化、衡阳三大铁路枢纽建设,建设具有增值服务功能的铁路客货运中心。到2020年,铁路通车里程达到6000公里左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结构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铁路网络。

图3 湖南省“十三五”铁路布局示意图

135.优化公路运输网。优化高速公路网,重点推进新增国高网项目、繁忙路段扩容项目、出省通道和断头路建设,实现与周边六省高速公路多通道高效衔接,形成“七纵七横”高速公路骨架网。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与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普通国道、重要景区连接路,建设连接水路、铁路和航空枢纽及高速公路互通的集散通道,加快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规划项目。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实施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加宽工程、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000公里以上,国省干线二级以上公路比重超过50%。

图4 湖南省“十三五”高速公路布局示意图

136.提升水路运输网。协调推进长江航道治理,全面推进“一纵五横”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将淞虎航道打造成湖南入长江第二航道,建设通达便利的内河运输网。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将岳阳城陵矶新港打造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航运物流中心,将长沙霞凝港区打造成专业化运输核心港区,提升长沙、岳阳、株洲、湘潭、常德、益阳、衡阳等重点港口功能。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培育港口龙头企业,鼓励物流向港口码头集聚。到2020年,三级(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400公里左右。

图5 湖南省“十三五”航道及港口布局示意图

137.拓展航空运输网。实施长沙黄花机场飞行区东扩、空港配套等项目,适时启动第三跑道规划研究工作,打造长江中游重要的国际空港枢纽。推进张家界、常德、怀化机场改扩建和永州零陵机场迁建项目,新建武冈、岳阳机场,规划建设湘西州、郴州、娄底机场,规划研究邵东军民两用机场。形成“一枢纽一干多支”航空运输体系。完善航线网络,开辟新的国际航线,提高长沙飞往主要城市航班密度,加快发展通用航空,加强支线机场航班航线培育。到2020年,实现地级城市1.5小时车程可以享受航空运输服务,所有市州有通用航空机场服务保障设施。

图6 湖南省“十三五”机场布局示意图

138.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长沙(株洲、湘潭)、岳阳、怀化、衡阳、常德等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枢纽站点便捷中转,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私人交通等设施与干线铁路、干线公路、机场等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将黄花机场和长沙高铁南站打造成全国复合型交通枢纽。统筹货运枢纽与开发区、物流园区等空间布局,完善枢纽站点服务功能,加强枢纽站场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不同运输方式在枢纽站点的联程联运和高效集疏。鼓励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

第二节 完善能源保障网

139.增强省内能源供应能力。加强省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加快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提高地热能等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支持重点产煤区资源条件好、技术先进的煤矿实施安全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发掘水电,加强现有大型水电站提质扩能,适度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多元化利用生物质能,促进热电联产、成型燃料、气化、生物乙醇等多元化利用。

图7 湖南省“十三五”能源布局示意图

140.拓展省外能源输入通道。把握国际能源格局调整、国内能源供需相对宽松的机遇,积极引入省外优质低价能源。推动煤运通道建设,增强北煤南运、西煤入湘能力,积极拓展海进江煤运通道。推进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投运,加强湖南电网与华中电网的联络线建设。加强与国家及周边省份对接,尽快建成入湘油气管网。

141.推动能源结构清洁转型。优先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推广地源热泵供暖制冷应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加快国家干线、省内支干线和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全覆盖、县县用。有序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全面实施现役燃煤机组节能减排改造升级。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做好厂址规划和保护。大力推进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第三节 完善水利设施网

142.健全防洪减灾体系。完成涔天河水库扩建、莽山水库建设,推进犬木塘、宜冲桥、石磨岭等水利枢纽前期工作。实施洞庭湖四口水系整治和重点垸堤防加固、蓄滞洪区建设、长江干流河势控制和岸坡影响处理工程、黄盖湖防洪治理等。实施湘资沅澧四水主要干支流重要河段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基本完成县, 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县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与非工程措施升级、重点山洪沟小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水文水资源站网和防汛抗旱调度体系建设。

143.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洞庭湖北部地区水资源配置,建设洞庭湖区西水东调及河湖连通工程,加快山丘区引调水工程、抗旱应急引提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毛俊等大型水库,芦江等中型水库水源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小型水库水源工程。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城市清洁饮用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集中式人口供水比例达到85%以上。

144.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启动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实施106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衡邵干旱走廊治理。

图8 湖南省“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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