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正式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 水立法即将应运而生

2016-04-06 10:47:57 [来源:娄底新新网] [作者:胡琼露]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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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新网讯 4月1日,娄底市人大召开2016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县两级人大、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立法咨询专家,就我市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首次立法,征求听取各方意见。会议围绕立法审议项目、立法预备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有胜主持座谈会。

2016年我市初步拟定从《娄底市孙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娄底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和《娄底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三个立法审议项目中选择一个,由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论证、起草,市政府提出议案,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初审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力争年内出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我省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市州准备情况,采取评估审批制,按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批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今年3月,省人大评估验收组来娄检查指导,充分肯定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筹备工作的情况,认为娄底已经具备正式行权的条件和能力。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正式批准了包括我市在内的6个市州成为全省第二批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

娄底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基于此,2015年5—11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开展了持久深入的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并于2015年12月2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询问,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又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到各县市区督查。我市第一部水立法将应运而生。(记者:胡琼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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