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平衡发展新格局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军民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始终注重发展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12. 加快长株潭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资源高效配置、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在原来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四大板块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明确产业定位、发挥功能作用,特别是立足未来湖南的全国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对接“一带一路”、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形成核心引领、板块联动、极带互动、多点支撑的竞相发展新格局。依托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新区等国家级平台,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要素市场、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商贸金融等优势产业,引导高端产业集聚,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引领区。依托城陵矶港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大力发展临江、临港产业,建设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打造岳阳新增长极;依托以衡阳、郴州、永州为主体的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全面对接珠三角开放发展,打造郴州新增长极;依托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生态优势,打造辐射大西南、对接成渝城市群的怀化新增长极。以京广沿线重要城市为节点,建设京广高铁经济带;以岳阳、常德、益阳为主体,以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载体,建设环洞庭湖经济带;以娄底、邵阳为重要支点,以湘中经济走廊为腹地,建设沪昆高铁经济带;以打造张家界国际旅游目的地为重点,建设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各类特色园区,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产城融合的新增长点。建立健全与主体功能区制度相适应的投资、财政、产业、土地、环境等发展政策,实施差别化区域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深入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建设。
13.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产业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尊重自然生态格局与民族文化传统,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和湖南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一核三极四带多点”的区域发展格局,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做大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做特做精县级市和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推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新型城镇体系。深入开展长沙市、株洲市、资兴市、津市市—澧县、芷江县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着力解决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等问题。加快推进“两房两棚”建设,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
探索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施“百城千镇万村”工程,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发展农村中心社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4.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强省。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活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使之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科学精神、时代精神和湖南精神。加强思想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以正面、鼓劲、鲜活、生动和富民、强省为主基调、主旋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实施重大文化工程,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加大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支柱产业为目标,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引领前行,鼓励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总结推介文化创新发展机制,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制造业、农业融合,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优势文化产业集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创新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办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推进湖南文化“走出去”,增强湖湘文化影响力。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正确导向贯穿到媒体发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加强社会舆情应急管理,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健全版权保护与合作管理机制。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型主流媒体。
15. 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按照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体制要求,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建立省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发挥既有优势、整合特有资源,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把军民融合产业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军工企业开发民用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生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发展军民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新机制,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鼓励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加强军民融合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中心、省级以上国防重点实验室和国防工业中试基地,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公共信息、成果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