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防范银行卡被盗刷
●平时注意防范,卡不离身,不要在非正规商铺刷卡消费
●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尽量不用生日、电话号码等简单密码
●妥善保管卡面信息,如果刷卡多次不成功要警惕被盗刷
●开通短信提醒功能,随时掌握银行卡余额变动情况
●给银行卡设置每日、每笔最高取款或消费限额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周敏 通讯员 禹爱民 罗新祥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0月13日讯 银行卡没离身,被人取走几万元,你想过跟自己之前在外面刷卡买单有关吗?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长沙4名打工仔“卧底”KTV、酒吧,复制银行卡偷瞄密码,盗刷28万。银行卡被盗刷,类似案件本报已做过多次,然仍有人受害。记者在此再次提醒:刷卡要留心,磁条卡记得尽快更换芯片卡。
一夜丢5万,卡还在身上
今年2月,长沙人王军的手机在凌晨响起,接连进来两条来自银行的短信,一条提醒他取现1.4万元,一条提醒他转账4万元。王军赶紧查看,而此时,银行卡还在他钱包里。他通过银行确认确实丢了钱后,马上报了警。他此前一次用银行卡还是半个月前,儿子在酒吧喝酒买单。
与王军同样遭遇的还有十多个人,他们先后报警。今年3月,望城公安将一伙4人抓获归案。近日,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此案,四人均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四年八个月到六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这四人中,最大的25岁,最小的19岁。半年时间里,他们累计作案12次,骗取资金28万多元。
找女友卧底,复制银行卡
1990年出生的娄底人刘刚来长沙几年了,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他在无意中得知复制银行卡的方法,开始动了复制银行卡盗刷的心思。他网购了一套设备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苦于不能弄到银行卡复制,刘刚找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老乡李红。刘刚教李红学会了用银行卡复制器,李红开始在长沙一些KTV应聘服务员。
2014年8月,李红成功应聘为长沙八一路一家KTV的服务员,8月4日,李红在帮一名顾客刷卡时,成功复制了他的银行卡信息,并偷看到密码。刘刚很快复制出卡,两人从银行顺利取出2万元现金。
第一笔钱来得如此顺利,两人兴奋不已,为了避免暴露,李红很快换了一家KTV。
先后几次顺利得手后,他们想到了其他方法:用拉卡拉等设备转账、把钱转到买来的银行卡上取现。
连续几次得手后,他们还总结出一些经验:只有磁条的银行卡才能被他们的机器复制,IC芯片银行卡不能复制。
拉亲友入伙,四90后获刑
为了更多银行卡和密码,李红把自己表弟和同学也拉下水。表弟恰好在解放西路的酒吧工作,经常帮客人刷卡。而王军的卡就是在其表弟手中刷的。
很快,他们手头的银行卡越来越多,而警方也盯上了他们。今年3月,他们被警方抓获时,警方从刘刚住处搜出银行卡46张、POS机1台及U盘、银行卡读写器、银行卡复制器、网银U盾等工具。
遇到盗刷快做三件事
1
拨打客服电话,将银行卡进行临时挂失,冻结卡内余额。
2
及时保存资金转出的短信通知;第一时间向银行调出对账单明细。
3
凭上述证据向警方报案。
提醒
留意服务员
刷卡小动作
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一是保存好个人信息,银行卡除了密码外,卡号、有效期、信用卡背面的三位数验证码都同样重要。不要在不明网站输入相关信息,卡片不要随意出示给他人。
银行卡信息收集器仅有火柴盒大小,可以藏在手中,刷卡时警惕服务员的一些小动作,输入密码时遮挡键盘。
去银行将磁条卡更换为IC芯片卡。芯片卡上有读写保护和数据加密保护,使用时采取个人密码、卡与读写器双向认证。这样复制难度极高,具备很强的防盗刷能力。
案件连线
卡在手中异地被盗刷
银行被判担责7成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0月13日讯 银行卡明明在自己身上,卡里的钱却不翼而飞,储户该自认倒霉,还是找银行赔偿?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储户损失近2.4万元。然而时至今日,判决下来近一个月,银行却并未返还。
卡没离身,3万余元异地失踪
2014年11月9日深夜,正在东莞出差的符先生身上的手机“滴滴滴”响起了短信提示铃音,短信显示他的银行卡消费了35100元。符先生感到非常纳闷,急忙拿出身上的银行卡往附近的银行跑:“我去查了下,钱确实扣了,可卡明明在我身上。”情急之下,符先生赶到最近的派出所报案。
11月10日上午,经过东莞警方调查,符先生卡里的钱是在江苏进行交易的。
“我人和卡都在东莞,怎么可能在江苏消费。”符先生说,报案后钱没有被追回。
法院:
银行担责7成,储户3成
符先生的银行卡是在长沙中山路一家银行办理的,因为协商无果,他将该银行告上法庭。随后,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中,银行指出对符先生发出过交易风险提醒。对此,符先生并未否认。他表示,“事发前两天的一个下午,确实接到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我的银行卡存在交易风险,当时我正在买车票,身边很吵,所以并没有在意。”
今年9月10日,通过庭审,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符先生提供了其银行卡被他人支取存款的相关证据,银行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该款已向原告支付。应当认定银行没有尽到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的义务。银行应当承担主要违约责任,符先生没有按照提示更换密码,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判银行担责70%,返还符先生24570元。
10月8日,距离判决书下来已经近一个月,符先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拿到该笔返还款。随后,记者陪同符先生来到该银行中山路支行,银行工作人员透露,“我们对这份判决结果不服,打算上诉,现在不方便回应。”■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李学芳
警方发布
兼职替人刷信誉
多名大学生被骗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0月13日讯 “会上网,就赚钱”“在家工作,日赚百元”……类似的“网上兼职”信息层出不穷,大部分人选择了忽视,可仍有很多人抵不住“轻松赚钱”的诱惑,投入刷信誉的大军。
日前,长沙某学院小唐在宿舍上网时,就因轻信网络代刷信誉,被骗走6000元。长沙警方表示,用虚假的交易方式刷店铺信誉本身就是欺骗行为,市民群众千万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大学生2天被骗6000元
10月7日,国庆放假返校的小唐在宿舍上网时,看到某QQ群中有人发布“高薪兼职”的信息,遂与对方联系。对方自称是做“淘宝刷钻平台”,小唐只需要去指定的淘宝店铺购买充值卡,对方会把货款退还给小唐,确认好评后,小唐将得到一定比例的佣金,购买次数越多,佣金返还比例就越高。小唐欣然接受了对方给予的“刷信誉”的工作机会。
然而,在具体“代刷信誉”过程中,网站总是以“数据暂时有问题,再购买一笔激活上一笔”为由,让小唐继续购买,结果,小唐的佣金没有赚取到,多次汇款2天内被骗走了6000元后发现QQ号被对方拉入了黑名单,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随即报警。
警方已接到上百起报案
“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兼职替网店刷信誉度的广告,再利用QQ与受害人联系,以替网店刷信誉为幌子,告知受害人在购买商品后将返还其本金及佣金。在受害人登录其提供的网络地址链接,先让受害人小量购买商品,并按照约定返还本金及佣金,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让受害人大量购买商品,随后失去联系。”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介绍,9月份以来长沙警方已接到此类报警100余起,受害者主要以高校学生为主,占报警数的80%。
■记者 黄娟 通讯员 王思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