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9月1日实施 非法使用伪基站最高罚款20万

2015-08-28 15:06:2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一辰]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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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9月1日起实施。8月28日,湖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

华声在线8月28日讯(记者 王一辰)9月1日起,《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经信委主任、党组书记谢超英、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田家贵在会上对相关条例进行解读。其中,非法使用伪基站最高罚款20万。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共有八章三十九条,涵盖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发射设备管理、安全保障、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湖南合法无线电台站达10万台

谢超英介绍,1991年全省无线电台站总共不到一千台,仅涉及民航、广播、铁路、军队等少数几个方面。2014年底,全省合法无线电台站已达10万台,成为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必不可少的生产、生活工具。

湖南无线电管理工作中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而《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出台,提供了重要法律准绳。

对重要无线电设备划定保护区

《条例》明确,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需要特殊保护的交通指挥调度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无线电设备划定电磁环境保护区,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条例》更好的体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如第九条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拍卖方式取得用于经营性业务的无线电频率许可。第十五条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无线电台站址布局专项规划。

非法使用伪基站罚款10-20万元

随着无线电应用领域的大幅拓展,无线电台站大幅增加,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现,非法设台及由此产生的无线电干扰日益突出。对此,《条例》在第二十六条明确了需要临时使用无线电压制、阻断、干扰设备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增加了禁止设置、使用非法移动通信基站和卫星电视干扰设备的规定。

《条例》还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第三十六条规定,对非法使用伪基站可以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而过去最高处罚仅5000元。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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