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6月5日绥宁县小学生跳楼自杀真相调查

2015-06-07 18:41:24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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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写给妈妈的遗书

华声在线邵阳6月7日讯 (记者陈志强 陆益平 实习记者尹建国)绥宁县长铺二小五年级六班学生万某于6月5日傍晚6点左右在县城沿河街租住屋跳楼自杀身亡。6点30分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调查。6月7日,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绥宁县公安局调查人员及部分当事人,查阅了学校的监控录像,以还原事件真相。

事件的起因:同桌之间争座位闹矛盾

死者万某,女,现年11岁,家住绥宁县枫木团乡,随父母居住在县城沿河街,系绥宁县长铺二小五年级六班学生。

5月28日早读课时,与万某同桌的孟某某(女)因座位发生争执,两人对骂,并互掐对方。

早读课后,万某与孟某某又相互对骂了几句,班上有4位男同学围观助威,有人还打、掐过孟某某。

5月30至6月1日,放假期间,孟某某的奶奶带她洗澡时,发现其身上多处青紫,遂追问原因。在其奶奶多次追问下,孟某某说出了自己在学校被打被掐的情况。孟某某的亲属很气愤。

事件的发展:学生家长讨说法

6月2日,学校复课。孟某某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4位亲属来到长铺二小,首先到教室找到万某及其他4位同学,责骂了他们。当得知班主任于老师因病请假,由数学老师侯老师代理班主任时,孟某某的亲属便要求侯老师处理此事。当日上午9时,侯老师将孟某某的爷爷等人和万某等5位学生叫到自己办公室,了解事件的经过后,对当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万某等5位学生也当面向孟某某道了歉。

当天放学回家后,孟某某向其亲属反映,因自己经常不按时完成作业,班主任于老师对其教育方式过于严厉。其亲属觉得于老师的作法欠妥,决定第二天再找学校领导反映情况。

6月3日,孟某某的爷爷、奶奶及叔叔、小爷爷、姑奶奶5位亲属又来到学校,头一天没有来学校的孟某某的姑奶奶站在教室讲台上责骂了万某等学生。然后,他们找到代理班主任侯老师,讲明来学校的主要目的是向学校领导反映于老师的情况。侯老师引导孟某某的亲属到校办公室找到副校长唐晖反映情况,约定第二天再到学校来处理。当天下午,唐晖副校长在找相关老师了解情况后,又安排侯老师从班上叫来包括万某在内的4位学生,就孟某某的亲属反映于老师教育方式的问题进行了解。此间,未涉及5月28日万某与孟某某矛盾纠纷一事。

6月4日上午,孟某某的爷爷、奶奶及叔叔、姑奶奶、姑爷爷5位亲属如约来到学校。校长向平江、副校长唐晖向孟某某的亲属通报了学校掌握的有关情况,并听取了孟某某亲属的意见,因班主任于老师正休病假,孟某某的亲属同意下周协调解决此事。同时,孟某某的亲属还提出,要与万某等5位学生家长见个面,把事情说妥,以免同学之间以后再闹矛盾。当天下午,侯老师打通了学生刘某某母亲的电话;6月5日上午,又打通了死者万某母亲的电话,向她们通报了学生之间在校闹矛盾纠纷的情况,并约定下周到学校解决问题,因其他3位学生是寄宿生,侯老师决定待确定时间后,再通知其家长。

6月5日,正在休病假的班主任于老师特意回校了解万某、孟某某闹矛盾情况,在上午第一节课前,于老师召集万某及其他4位学生了解情况,并就万某与孟某某等人闹矛盾纠纷一事,要求每位学生写了一份检讨书。据另4位同学介绍,于老师当时并未对他们进行严厉批评。

事件的结果:纵身一跃酿悲剧

据与万某同班同学介绍,万某是一个懂事、成绩不错的女孩,因此事被老师批评和责令写检讨后,情绪波动较大,怕父母责骂,流露出轻生的念头。6月5日放学回家路上,万某与同行的同学说:想死,想跳楼。

当天傍晚六点左右,万某回到县城沿河街租住房屋的七楼跳下,被送往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在第一时间组织公安、监察等部门介入调查,校方与万某的亲属也正就善后事宜进行协商。

11岁,花一般的年龄,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一朵鲜花就这样凋零。痛定思痛,带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考。

愿逝者安息!生者安泰!愿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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