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7名男子围殴的当事人。警方供图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10点左右,长沙市民王洪平(化名)和妻子在岳麓区银杉路骑车。正骑着,突然从身后窜出了一群年轻的男子。对方不由分说地一脚踹倒了自行车,并且开始追逐王洪平,此后对其殴打一分钟。
是平时得罪了什么人?还是与别人发生过什么纠葛?事发后,王洪平对自己的遭遇百思不得其解。而王洪平不知道的是,就在五一小长假期间,还有5位像他一样的男青年,好端端地走在路上被人给揍了。
5月6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银盆岭派出所了解到,以张某为首的7名男子,常在醉酒后在街上随意拦住行人,并进行殴打。目前,涉事的7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拘。
据警方介绍,从4月30日起,银盆岭派出所接到了多次报警。报警的内容一致,一般都是年轻男子走在路上,无缘无故被一群男子围殴。
通过调取多个案发地点的监控视频,警方发现,作案的男子都是同一伙人。通过侦查,警方于5月5日下午,在晟利隆酒店的员工宿舍内,将7名男子抓获归案。
警方介绍,张某在晟利隆酒店做厨师长,平时手底下带了几个学徒,“年轻人晚上总是吃吃饭喝喝酒,年轻气盛的”。
“我们开始也没想那么多,就是喝了点酒,觉得有力没处使。”据为首的张某交代,自己并不认识被殴打的当事人,和他们也没有什么仇怨和纠葛,“打人纯粹是为了找刺激”。
张某称,最开始是自己提出要打人的。事情发展到后来,只要喝了酒,有人提出要出去打人的,几个人就一起去。并且几个人没有特定的作案对象,而是边走边找,“找到合适的,大家就一起动手,一起上”。
张某还称,自己打人有四不原则。“一不打老人,二不打小孩,三不打女人,四不打学生”。据警方介绍,张某等人所殴打的对象,均是二三十岁的年轻男子。
湘潭大学刑法学副教授张永红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有四种不同的情形: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