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支招:误入其他车道应“将错就错”/图

2015-03-21 11:03:37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黄娟]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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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3月20日讯 长沙市交警支队通报,全市2月份仅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就达5万余条,不按线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次数最多。民警针对被抓拍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解读,小贴士帮你避免路口交通违法。

  闯红灯

  单实线、双实线及网格线等均属于禁止标线,是交通信号的一种,禁止车辆骑行、辗压。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的,可处以1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3分。

  【小贴士】

  ●注意观察路段道路指示牌、车道指示牌及地面车道导向标线,根据前进方向选择车道,提前在虚线路段完成变道;

  ●未提前注意而误入实线路段的,不要强行变道,应按照车道指示方向通行,在前方路口再作调整。

  ●从距离路口较近的出口驶入路段,需要驶入直行或左转车道时,应根据路段的实际可能变更车道,避免在直线路段变道或连续变更多条车道。

  实线变道

  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是指红灯亮时,机动车辆仍往红灯禁止通行方向行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可处以2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6分。

  【小贴士】

  ●长沙城区的信号灯一般有倒计时指示,或在绿灯变黄前设置三秒的闪烁提醒,驾驶人应提前减速,停车候行。

  ●设置箭头信号灯的,应注意信号灯箭头方向指示。

  ●一般情况下右转弯车辆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情况下通行,但城区部分交通需求复杂的路口可能设有右转弯红灯,应注意观察。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绿灯亮时虽然按照绿灯箭头方向行驶,但未在与箭头指示灯一致的导向标线方向车道内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可处1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2分。

  【小贴士】

  ●注意观察路段道路指示牌、车道指示牌及地面车道导向标线,根据前进方向选择车道。

  ●误入其他车道的,应按照车道及信号灯指示方向通行,在前方路口再作调整。

  ●防止相对多发的借用转弯车道直行的情况发生。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可处200元罚款。

  【小贴士】

  ●在长沙城区,大客车专用道的时间一般设置在7:00-9:00、17:00-19:00的高峰时段,其他社会车辆应该在该时段注意避开相关车道,保障大容量、高运力的客车优先通行。

  ●提前选择其他车道通行。特别需要借用大客车专用道转变或变道时,应快进快出,在临近变道路口再进入通行,避免长时间占用。■记者 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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