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开展县级不动产
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6月底前完成不动产
统一登记机构组建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3月1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日前已正式下发。《意见》要求,根据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试点县市(浏阳、澧县、芷江)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探索全省县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整合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规范及信息应用平台,在全省率先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意见》对试点工作进度作出了安排:2015年4月中旬前,落实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完成各部门职责整合;2015年6月底前,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完善县(市)、乡(镇)两级登记窗口建设,编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2017年6月底前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基本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和依法查询。
■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江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