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火车站电子屏曝光54名"老赖" 最高欠2889万/图

2015-01-21 09:51:56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刘志杰 赵颖慧 王力夫 周丹]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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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长沙火车站,大屏幕滚动公布着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周围的市民纷纷关注。图/记者杨旭

1月20日下午,人来人往的长沙火车站电子屏幕上,赫然出现了一组“老赖”名单和照片,引得不少市民驻足围观。这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芙蓉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首批“亮相”的“老赖”有54名,其中不乏知名企业。据悉,此举在湖南尚属首次。

54名“老赖”被曝光,最高欠款2889万

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沙火车站前坪,大屏幕上挂出的“老赖”清晰可见,并进行滚动,公布信息包括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未履行标的(欠款额)、失信情形和生效法律文书等。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及未履行标的用醒目的黄色标注,即便在几百米外,仍然很引人注意。这些“老赖”中既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也有普通个人,其中包括浏阳河酒业、酷贝拉、友文食品、何强面业等知名企业,欠款最高的达2889万元,其他欠款金额达数百万的比比皆是。

火车站前,路人们看到突然出现的被执行人名单,觉得很新奇。“法院动真格了,曝光老赖信息,搞得好!”从湖北到长沙工地做事的周先生表示,对于欠债不还的老赖,就应该严惩。路过此处的长沙市民杨先生也表示,曝光老赖的信息挺好,“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威慑。”

长沙中院执行三庭副庭长王力夫介绍,由于长沙火车站是长沙市最重要的窗口单位,也是省内规模最大人口集散地,因此选择将火车站前坪大屏幕作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平台。这次共公布了中院及芙蓉区法院的54名“老赖”,“他们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隐匿行踪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而规避执行等情形。”


全天滚动播100多次,将持续两周

记者了解到,该大屏幕属于高讯传媒公司。据该公司总经理陈凯介绍,“虽然是一个商业屏幕,但是法院公布失信人名单是公益行为,我们不收取费用。”陈凯表示,“老赖”的信息平均每10分钟出现一次,每次滚动播出3分钟左右,全天播出100多次。“根据法院反馈的情况,如果有被执行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大屏幕将撤销其信息,但继续播出其他被执行人信息。”

长沙中院执行三庭庭长戴晖介绍,法院目前暂定持续两周在大屏幕上曝光“老赖”信息。2014年,长沙中院推出三大执行新举措,分别为执行市民体验、执行悬赏、执行公益。2015年,法院将加大力度主推执行公益,对重大伤害刑附民、交通肇事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并推广在公共场所曝光“老赖”等措施。

[部分失信被执行人]

浏阳河酒业

2013年4月,浏阳河酒业公司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后双方签订合同,银行同意为浏阳河酒业公司承兑的汇票金额为5000万元整,并收取相应手续费。同时,日月投资公司、浏阳河实业公司等对合同提供担保。

2013年4月26日,银行为浏阳河酒业开具了票面金额均为1000万元、汇票到期日均为2013年10月25日的银行承兑汇票5张,票面金额共计5000万元。2013年10月25日,银行为浏阳河酒业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2465万元。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浏阳河酒业偿还垫款及利息。法院判决浏阳河酒业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及利息,日月投资公司、浏阳河实业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案未履行标的为2889万元。

何强面业

2013年1月5日,何强面业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签订合同,双方约定银行给予何强面业公司最高授信额度800万元。在合同有效期内,何强面业应当确保其在银行的平均结算量不低于500万元/月。何强面业使用授信额度而形成的债务,由何强提供保证责任,由何强食品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担保。同日,何强食品公司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也签订合同,为何强面业做担保,抵押物为两处国有土地使用权,何强食品的3名股东为担保签名。合同签订后,何强面业按约支付借款利息至2013年5月21日后,再未按期支付利息,其在银行的平均结算量已低于500万元/月。何强面业和何强食品已停业,其法定代表人何强在银行起诉时已失踪多日。银行起诉,要求何强面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何强食品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何强面业偿还银行800万本金及利息。此案未履行标的883万元。

酷贝拉

2009年6月9日,湖南酷贝拉欢乐城管理有限公司就酷贝拉欢乐城项目建设向北京益置建安装饰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2009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合同,对各事项进行了约定。而后,益置公司进场施工。经鉴定,益置公司完成的工程价款为218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酷贝拉公司尚欠付的工程款为135万元。法院判决酷贝拉公司一次性支付益置公司建设工程款130余万元。

友文食品

2014年3月17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张志文(友文食品和友文置业的法人代表)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李某向张志文出借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1日,张志文除返还本金外,应支付相应利息。被告柳平志(张志文妻子)、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友文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满后,被告张志文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判决张志文偿付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柳平志、湖南友文食品、湖南友文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案未履行标的1143万元。

数据 3665名“老赖”入库,505人被司法拘留

2014年,长沙中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限制出境84人次,限制高消费196人次,对505名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拘留,依法追究12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积极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366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356人迫于信用惩戒威慑积极配合法院履行执行义务。

建议 政协委员:在闹市区公布“老赖”名单

“一个案子,被执行人要赔偿十几万,但十年都没有执行终结,在报纸上一公示,三个月后就交了。”曾从事多年律师工作的政协委员张治梧说,“执行难一直是法院面临的大难题,但将老赖与‘信用’挂钩时,可以产生很好的震慑效用。”近日,在长沙市两会上,他提交了一份名为《建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区繁华地带和主要街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案。

据张治梧介绍,2014年,江西赣州、山西太原先后在市区主要交通干道、繁华闹市的户外LED广告屏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失信内容等信息。“效果很好,部分被执行人员在此举之后开始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治梧说。

因此,他建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在长沙市繁华地带和主要干道的LED广告屏上分批曝光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从法律上、道德上督促其尽快自觉履行,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对长期赖债、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实施严厉制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观点 曝光“老赖”是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力

通过媒体或公共场所,公布“老赖”们的照片和身份信息,是否涉及到侵犯隐私?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邓龙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可以起到一定震慑作用。”邓龙律师表示,此举是一个公共职务行为,也是法院不得已采取的措施,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力。

但邓龙律师也提出,对于曝光“老赖”信息的具体范围,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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