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记者 刘娟 通讯员 侯忠)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名单日前公布,我市名列其中。此前,我市已经制定并向上呈送了《株洲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市如何试点新型城镇化做出了规划。市发改委相关人员强调,此《方案》还只能算是“株洲版”的设想,最终能否全面获批,还得拭目以待。
那么,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株洲版”方案究竟有何亮点?本报就此进行解读。
6年60万人“市民化”
根据《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至2020年,我市要实现10万存量和50万增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共60万人。申报小组对这6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行成本核算,得出总成本需投入16753483万元,人均成本为283971元。这一成本,将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来分担。其中政府承担72412元,用人单位承担174926元,个人承担36633元。
政府一方面会积极向上争取试点资金,一方面将试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市场,宏观调控住房租赁价格。企业需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个人提供合适的工作和待遇,并承担员工的养老、医疗等保险。作为农业转移人口的个人,则要通过学习和就业,以及参与土地金融、土地流转来提升自身的经济能力,以承担转移成本。
逐步打破“二元”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门槛,打破传统的二元户籍制度,才能使农业转移人口能进城,可落户。《方案》中提出,我市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来进行管理。
随迁子女可就地中考、高考
《方案》中还详细提到,试点期间,我市将建立起居住证制度。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居住拟居住一个月以上,即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并可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权利。
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龄为条件,持居住证公民可逐步享有与当地人同等的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等权利。而随迁子女也可以逐步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落户市区会变得更容易
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我市城区目前约有130万人生活,大约有30万人为户籍不在本地的流动人口。试点新型城镇化,我市将进一步放开市辖区落户限制,落户市区会变得更容易。
将来,在我市市辖区内有合法稳定工作一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务工人员,依法经商和纳税一年的商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依法获得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并实际入住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优秀人才可“即时落户”
此外,在将来,优秀人才来我市更有特别政策,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可在我市市辖区内先落户后择业,全日制大中院校毕业生,在本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可以在用人单位办理落户。
农村宅基地或可入市流转、交易
我国一直明令禁止宅基地的买卖,在本次试点中,《方案》提出,未来,我市将允许符合规划的农村宅基地入市流转、交易。
我市将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组织构成的宅基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今后,符合条件的人群将有机会购买农村宅基地。《方案》还提到,未来,政府将主导“以地(房)换房”,在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农民社区和农民公寓,实行差价补偿的办法,鼓励农民以宅基地(旧房)置换成城镇农民公寓,使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能够转变为城镇居民。
欢迎民资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资金保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条件,《方案》提出,试点期间,我市将构建科学、完善和发达的投融资体系,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方案》指出,试点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据了解,这一点,我市工作已经铺开。去年10月,市发改委公布了首批面向民间资本开放的38个项目。
《方案》还介绍,试点期间,市政府或将申请发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债券来融资,同时还将利用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联合乡镇发行集合市政债券。届时,市民有可能能够掏腰包“借钱”给政府支持我市建设,还可以享受债券带来的利润。目前,一整套地方债券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和完善中。
链接
新型城镇化 株洲总目标
·人口 到2020年,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率达到73%。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城区 中心城区向东向南发展,基本形成以株洲城区、醴陵、株洲县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管理 产融结合、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财税管理、财政金融、创业创新环境、社会管理、多规融合、生态环境的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