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冯伟林浑身瘫软,面色惨白。
16页的判决书,记录了冯伟林的138笔受贿事实。冯伟林是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2011年8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经司法机关查实,受贿4380.9万元。
冯伟林是省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中的一员。经省纪委调查,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27人,包括省交通厅的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以及副厅长邹和平、副厅长李晓希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
我给自己“修了”一条不归路
自从被省纪委采取办案措施后到现在,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经常以泪洗面,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期望,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期待,也辜负了亲人对我的厚爱。我本应该用手中的权力好好干一番事业,为湖南多修路、多架桥,结果桥修好了,路修通了,我却成了阶下囚,所以我感到特别后悔。不管今后如何,我的悔恨之心会伴随我的一生。 (摘自冯伟林的忏悔书)
A
想方设法染指工程项目敛财
截至2013年底,湖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总里程达5084公里,在建总里程达1300公里,两项数据位居全国前列。陈明宪、冯伟林等个别腐败分子借着这股“东风”,插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大肆敛财。
由于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李晓希等人纷纷插手高速公路建设,常常出现同一个工程项目几个人都打招呼的情况,甚至闹出因分配不均领导之间互相告状的闹剧。
2006年,邹和平帮范某打招呼,在邵怀高速公路上拉隔离栓工程。范某在招标中排名第一,但工程最后给了招标中排名第二的陈明宪弟弟。范某和邹和平非常生气,范某要去告状,邹在背后支持。为此,邵怀高速项目经理蒋鹏飞专门请邹和平吃饭解释,说那个项目陈明宪也打过招呼,请他出面制止范某告状。最后,只得又给范某安排一个附属工程项目,此事才算平息。
冯伟林当上省高管局局长后,经常出面协调利益之争。2007年左右,省高管局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保险业务统一管理,在分配汝郴、郴宁、宁道三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邹和平跟冯伟林打了招呼,要求给某保险公司做,但因此前业务已分配好,不好再更改,最后该公司没有拉到业务,邹和平非常生气。为此,在安排新溆和溆怀两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冯伟林特意叮嘱经办人,必须要将这两条路的保险业务给邹和平推荐的保险公司做,邹和平这才满意。
为了不闹出“大事”,冯伟林特意召集项目经理“约法三章”:一是如果上面领导打了招呼的,不要以我的招呼为主;二是同一个标段有几个领导打招呼的,项目经理自己去协调好;三是至少每条路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标段不是打招呼中标的。
B
利用职务之便操纵工程招投标
为操纵重大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陈明宪、冯伟林等人“发明”了“串标”、“围标”和“清标”三步工作法。
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就必须公开招标。那些想在工程公开招标中中标的人事先找到冯伟林等人,他们再指示或授意下属事先将要招标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告知请托人,请托人得到准确信息后,选取其中的一个标段并告知冯伟林,这便是“串标”。
随后,请托人再花钱组织一批具有投标资质的企业报名投标,然后在每个项目资格预审前,将这些花钱雇来的企业名单交给冯伟林,同时注明自己想要中标单位的名称,让冯伟林给项目经理打招呼,确保这些雇来的企业尽可能多地通过资格预审,这样就可以对自己想中的标段进行“围标”。如果没有完全“围死”,还有其他企业也进入了最后投标圈子,则必须在正式投标前,与其他通过的企业进行协商,给予他们一定金额的补偿,让他们配合围标。
最后在资格预审时,已听冯伟林打过招呼的项目经理,把资格预审名单统计表给有关人员预审时,先将打了招呼的单位画了钩,没打招呼的画了叉,然后告诉预审人员要确保画钩的单位通过预审,画叉的单位要尽量找问题将它们清出去,这就是“清标”。
通过这种方式,冯伟林等人牢牢掌控住工程招投标,又不留下“把柄”。陈明宪曾在忏悔书中说:“为了给请托人清除招标障碍,有时候我甚至以一个招标书里面某一页没有盖章为理由,将投标人拒之门外。”
C
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为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们不直接收受钱物,而是让最亲近的朋友、情人和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从中当“二传手”。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先由特定关系人与项目承建商事先约定分成方式或好处费金额,然后通过打招呼让约定的承建商中标,再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冯伟林担任省高管局局长后,2009年,弟弟冯冠乔为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来找冯伟林帮忙,冯伟林叮嘱冯冠乔:“有事别直接找我,别人看见了不好。你别出面,你跟别人联手,让别人来找我。”
冯冠乔随后找到王某商量合作,由冯冠乔负责向冯伟林转达请托,不参与施工,但分一半利润。冯伟林多次接受冯冠乔转达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王某中标数个工程,使其获得9.83亿元的工程合同。冯伟林伙同冯冠乔由此实际获得1700多万元的好处费。
冯伟林妹妹冯霞后来也按捺不住。冯伟林多次为她打招呼。到最后,冯伟林感到这种变味的亲情越来越沉重。在接受调查期间,他忏悔道:“我爸妈在世时,我曾向他们保证要带着弟弟妹妹吃好饭,但现在,我却带着他们一起吃牢饭。”
陈明宪、李晓希、邹和平在伙同家人或亲属受贿的手法上与冯伟林如出一辙。
D下属因不听招呼而得不到提升
省高管局与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冯伟林的官方头衔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湖南省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高速公路投资集团董事长。他手握重权,时常每天要批两三个亿出去,对钱已经完全没有概念。
权力诱惑下,冯伟林等人逐渐迷失了方向,甚至变得疯狂。为了达到控制人从而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目的,在干部任命上,他们先只任命高速公路建设筹备组长,等完成土建招标后,听话的就任命为经理,不听话的就不让当经理。
唐某凭着与冯伟林过硬的关系,同样在怀通高速做水泥供应业务,大家对此都睁只眼闭只眼。2006年,冯伟林帮唐某在娄新高速获得一个土建工程,唐某向冯伟林打小报告,说娄新高速总监肖某有点为难他。冯伟林就以肖某与总经理陈勇鸿闹不团结为由,将肖某调开。
陈明宪则更霸道,他给某高速公路筹备组组长张某打招呼,要张某将工程给自己亲属做,由于陈明宪亲属做的标书太差,根本无法摆到台面上,因此没能中标。陈明宪大怒,大骂张某:“不识抬举,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结果,张某一直没能当上项目经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无视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文/郑亚邦卿洪春刘学先
[办案者说]
警惕“工程上马厅长下马”
公路建设投入资金巨大,利益的诱惑无处不在。作为管理者,如果目光只盯着利益,以各种手段牟取私利,就必然会出现“工程上马,厅长下马”的现象。
省交通厅这群“路蠹”肆无忌惮地修了一条敛财之路、一条贪腐之路,同时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们违纪违法,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信仰缺失。冯伟林曾经是公众眼里的“清官”。工作之初,他曾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当官一定不能贪。上任之初,他也慷慨激昂地表态:“要让廉洁的光辉普照到高速公路的每一个角落。”他还专门发表署名文章,题目就是《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然而最终却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信仰的缺失,导致他意志薄弱,挡不住诱惑而放纵贪婪。陈明宪等人均是如此。
二是权力失控,缺乏监督。陈明宪、冯伟林分别是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把手,被查处的大多数违纪违法干部都是所在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集人事权、财务权、行政审批权等于一身,拥有充分的资源调配权,权力高度集中。他们没有接受监督的意识,甚至千方百计地逃避监督,唯我独尊,为所欲为,听不进别人的忠告和批评。陈明宪主持省交通厅工作时,厅党组会长期不开,从工程立项到干部人事安排,一手遮天,根本不讲民主集中制。
三是家庭失守。交通厅系列腐败案,再次上演了“夫妻、父子、父女、兄妹”同堂受审的画面。这些贪腐案件,许多都有家庭成员共同腐败的情节,这些官员没能守住家庭的廉洁防线,有的是被家庭裹挟,有的是被亲情所累,最终不仅毁了自己,也断送了家庭和亲人的幸福。
责编:周舜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