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新生男婴被弃水沟 脐带未剪身上有外伤

2014-10-24 09:18:56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王超]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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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经开区杉山安置区居民晚上在附近散步时发现了他

  □ 经医院连夜抢救,婴儿的各项生命指标均已恢复正常

  湘潭在线10月2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王超 通讯员 王志成)10月22日晚上7点30分左右,湘潭经开区杉山安置区富强旅馆附近,一名刚出生不久的男婴被人在水沟内发现。当时他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滴着血的脐带缠绕着脖子,胎盘还挂在身上,鼻子、颈部有多道抓伤痕迹。

  微弱哭声为男婴唤来生机

  第一个发现男婴的,是九华杉山安置区居民周德平。

  据周德平回忆,22日晚上7点30分左右,他出门散步。当行至富强旅馆后面一处偏僻的角落时,他隐约听到不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声响。

  “开始我还以为水沟里有小猫在叫。”喜欢小动物的周德平,按捺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决定去找找这只“小猫”。可是,他在声源地附近转悠了好几个来回,都没有发现“小猫”的踪影,倒是水沟边那个鼓鼓的塑料袋格外惹眼。

  就在周德平准备转身离开时,声音再一次出现了。这一次,他将眼光锁定在了面前的白色塑料袋上。

  “怎么有人把猫蒙在塑料袋里,太缺德了吧?”周德平一边感叹,一边伸手去解塑料袋。待他完全打开塑料袋时,惊人一幕出现了:原来,装在塑料袋里的并非“小猫”,而是一个婴儿!

  多位热心市民伸援手营救

  慌乱中,周德平从水沟中抱出了婴儿。考虑到婴儿已全身乌紫,周德平又赶紧脱下外套包在婴儿身上。等他抱着婴儿走到光线较好的地方,准备俯身为他擦拭身上的脏物时,周德平再次被眼前的情形吓傻了眼。

  “弃婴身上不仅留有带血的脐带和胎盘,颈部和鼻尖还有多道被抓伤的痕迹。”周德平猜测,婴儿在丢弃前,很有可能被人下了毒手。

  听到周德平的呼喊声,安置区的居民纷纷围拢了过来。有经验的妈妈们帮婴儿擦拭血渍,又立即联系了市中心医院的急救车。

  晚上10点30分,弃婴被安全送到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急救室。经过医生连夜抢救,23日早上8点多,婴儿的各项生命指标均已恢复正常。

  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副主任医师谭静介绍,弃婴系一名健康的男婴,体重有2.85千克。目前除颈部和鼻子处的外伤,男婴已无大碍。

  “这孩子真命苦,一出生就被丢弃,狠心的父母甚至还企图勒死他。”医生推断,男婴母亲生产后,其亲生父母可能紧张又害怕,想掐死孩子扔掉,但孩子命大没有死。

  与男婴亲生父母冷漠的态度相反,为全力救治这名小宝贝,护士们充当起了他的“临时妈妈”,大家凑钱为他准备了小衣服、尿不湿等生活必需品。

  家人去向成谜,遗弃涉嫌犯法

  刚出生的男婴为何会被丢弃在水沟里?他的父母又身在何处?由于没有现场目击者和监控录像可查,目前这些问题还是一个谜。

  近年来,我市非婚生子、公开遗弃婴幼儿的现象开始呈上升态势。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福利院平均每年都会收到12—15名不等的弃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有残障。得力于政府财政的支持,被送到福利院的弃婴后期都得到了及时治疗。但受现行政策法规和经费等限制,这些弃儿身体方面虽得到了有效治疗,其上户、就医、读书等问题却屡屡遭遇麻烦。

  “希望政府方面能尽快完善对弃婴、孤儿的保障体系与制度建设,让这些孩子早日有个归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李翼龙呼吁。

  对于遗弃婴儿这种行为,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颖慧表示,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其直系亲属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涉嫌遗弃罪,将有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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