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区400户业主欠费高达80万 物业状告5业主

2014-10-24 09:13:3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为薇 吴文卉 张冠璨]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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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物业公司因业主拖欠物业费不惜对簿公堂,业主认为物业没有提供与物业费相符的服务愤而起诉,双方都觉得委屈。其实,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虽然双方总是相信,司法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裁决,但很多矛盾其实是通过良性沟通就能够解决的。

  最近,长沙市雨花区颐美园小区的业主周光赞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因拖欠物业费,小区的物业公司将其告上法庭。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该小区的其他4名业主。10月22日,收到法院传票的第一时间,周光赞来到本报“求助”。

  房屋漏水,拒交物业费2年半

  “我是2002年夏天入住小区的,最开始几年,小区环境蛮好,到了2008年9月厨房那次‘水漫金山’后,家里的漏水问题就没有断过。”周光赞说,此后的2年他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反映漏水问题,“我和老伴都是70多岁的人了,儿子又要上班没时间管,为了这漏水问题,我们两个老人是伤透了脑筋。但物业公司始终未能解决。”

  “我70多岁了,脑袋里面还有肿瘤。因为漏水问题,我和老伴整夜整夜都睡不好。下大雨的时候,半夜都要爬起来查看厨房有没有漏水。” 一怒之下,周光赞从2012年的3月5日开始拒绝再交物业费。“物业这么不负责,凭什么收物业费!”

  收到法院的传票,周光赞很生气:“我家欠了5298元,人家欠了上万元的都没告,为什么告我,这就是欺负我。”

  服务13年,业主欠费近80万

  长沙定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颐美园小区交房起就开始服务小区,至今已近13年。

  对于业主因房屋漏水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拖欠物业费一事,公司客服主管王超敏表示:“不是不修,而是动用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维修进展就是卡在了这里。”

  今年9月中旬,王超敏口头告知6栋出现漏水现象的业主签字,“一直没人来。”9月下旬,她又电话通知业主签字,但还是没有人来签名。“这第一步程序都没完成,物业也没法修理。”

  王超敏介绍,颐美园小区业主拖欠物业公司的服务费、水电费总额为79.72万元。“其中水费10万,电费20万,物业费约为40余万。”

  多因房屋漏水拒交

  物业无奈起诉

  是哪些业主拖欠了物业公司的服务费呢?物业公司物管处的张主任说,很多业主是对房屋漏水维修问题不满,还有的是小车在小区被刮坏、家中遭窃等原因。“根据我们的统计,约有400户业主拖欠了物业费。”

  “我们对拖欠物业费的住户做了好多工作,起诉业主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据了解,此次被起诉的业主一共5人,是拖欠物业费里情况最为特殊的几例。“这几例都是拖欠金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有一户从2008年就开始拒交物业费了。”

  “我们想通过这次诉讼告诉业主们,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维权也要通过正当的途径。”

  目前,颐美园小区的业委会正在换届选举。对于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种种矛盾,前业委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成员则说,经过多方协调,小区的物业费交费率达到85%以上,“小区大部分的业主对物业还是比较满意的。”

  ■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吴文卉 张冠璨

  法官提醒

  不交物业费,业主败诉居多

  据一名审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说,业主由于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纠纷比较常见,而在起诉到法院的案例中,业主败诉的居多。

  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在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物业服务的前提下,业主都应该交纳服务费用,这也是合同义务。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果物业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也可在收集相应的证据后到法院起诉。

  编后

  为物业选择法律点个赞

  物业公司将物业费的催讨场所搬到了法院。颐美园小区的业主对“被告”的身份有点错愕。

  物业状告业主比动辄断电、断水的老办法,更符合现在的法治精神,让人称道。但是,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存在瑕疵,才是引发业主和物业矛盾的关键。法庭审理应考虑这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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