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昕获湖南法治人物特别贡献奖 成获奖唯一女性/图

2014-10-14 09:08:06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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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昕是2013年度湖南法治人物中唯一的女性获奖者。 记者 童迪 摄

  10月10日,曾昕在“2013年度CCTV中国(湖南)法治人物”颁奖现场接受访谈。记者 童迪 摄

  核心提示

  虽是女律师,但曾昕巾帼不让须眉,成为了2013年度湖南法治人物中唯一一名女性获奖者。她的勇气和学识推动了社会公义的发展,她不畏行业传统阻碍,打开了槟榔产业闭关自守的一环,促进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她创先河地提出企业“法务公关”理念,开辟一条企业渡过危机的新路。

  一枚小小的槟榔青果,牵动的是湖南近百亿的产业。而小大之间,曾昕这个名字让这枚青果破茧重生。

  因为一场槟榔致癌风波,湖南数百年的槟榔产业危在旦夕,几百万人赖以生存的槟榔果子在树上腐烂。

  曾昕以政协委员身份提交提案:湖南槟榔生产标准必须公开透明化。她首提企业“法务公关”,明确以法治的力量推动湖南槟榔产业健康发展。

  2013年,湖南省卫生厅正式发布消息,新修订的《湖南省食用槟榔地方标准》于2013年年底前公布实施,其中曾昕律师提出的“提高槟榔生产标准、槟榔外包装须强制标注‘过量嚼食有害健康’”的建议出现在新规中,并获得实施。

  因为勇于推动9年未变的槟榔行业标准升级,她荣获2013年度湖南法治人物特别贡献奖。

  颁奖词

  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她勇于代表公众发声,向闭关自守的槟榔生产行业开炮,要求公开配方。

  为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她不避前嫌,仗义建言,以法治力量推动槟榔生产行业标准规范化。

  曾昕和她代表的同行们,以维护公民权利为己任,致力于通过法治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他们以智慧和学识赢得了整个社会的尊重与认同。

  全国首创“法务公关”

  作为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沙市政协委员,曾昕也是我国提出企业“法务公关”的第一人。

  在曾昕看来,民营企业为我国的GDP增长作出了卓越贡献,但由于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和处置危机的能力普遍不强,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7.3年,民营企业仅为2.9年。而欧美发达国家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日本为30年。

  企业公关以法务为基础

  “在2013年席卷湖南、海南的槟榔致癌风波中,企业缺乏法律风险管理与危机管理显得尤为突出。危机的萌芽就是槟榔消费者家属的一个投诉,结果被媒体报道后迅速发酵,随后央视开始关注,一些质疑的声音在网络上出现并扩散,最终演变为一场引发湖南、海南两省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亿,海南万余亩槟榔果无人采摘的大风波。”

  事实上,槟榔致癌的说法直到现在也未能有权威机构拿出令人信服的数据。但令曾昕诧异的是,槟榔行业危机从萌芽到发酵直至爆发的全过程,传统企业应对危机事件的反应滞后,能力偏弱。面对巨大的危机滚滚来袭,企业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与社会、公众、政府和媒体打交道,面对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质疑更是不知道怎么应对和解释。

  “没有企业知道要运用‘法务公关’来做好危机处置,企业危机往往是以小概率事件的方式突然出现,让企业防不胜防。既然防不住还不如与危机共舞,因此,成熟的企业应该在危机没有来临前,以法务为基础建立一整套危机处理的流程。当危机不期而遇时,能依照合理的处置流程和预案进行引导和控制,实践证明,很多情况下,‘法务公关’成了企业生与死的最后一道闸门”。

  应在法律层面处理危机

  曾昕告诉记者,她提出“修改食用槟榔生产标准”的建议是为了防止小作坊滥用添加剂,但很快引发全国对湖南槟榔本身致癌的质疑。为了保护湖南的槟榔品牌,她又承担起了为湖南槟榔正名的工作。

  当时社会几乎一边倒地质疑湖南槟榔致癌,但从法理层面没有人能拿出可信的证据,在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后,曾昕依托法治的力量,围绕湖南槟榔品牌与多方联系,与行业协会、当地政府一起引导危机走向,合理处置行业危机。半个月后,央视对湖南槟榔行业和海南槟榔产业进行深度报道,为湖南槟榔正名,并指出槟榔致癌无科学依据。

  在曾昕看来,湖南的企业家即便年产值已经达到十亿的规模,一旦爆发企业危机更多的还是手足无措,忙于四处扑火,面对各种针对性甚至是竞争对手编造的谣言在网络肆意扩散,不是运用“法务公关”合理处置,而是忙于堵漏。但在互联网时代,任何试图阻断信息传播的方式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企业家享受了几十年的信息不对称的红利,企业家多年来信奉的都是“窗帘公关”,希望让消费者了解企业时,就打开窗帘,不希望信息外泄时就拉上窗帘。而企业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盛行的当下,窗帘漏洞堵不胜堵。企业更多地处在透明的玻璃房里,被消费者围观。“我坚信,无论是企业的公共关系处理、还是社会的进步,终究都要回到法律的层面”。

  成绩

  ●2013年5月,曾昕办理一起消费者因长期食用劣质槟榔而引发口腔疾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她联合省政协委员牵头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修改食用槟榔生产标准、推动槟榔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建议槟榔生产监管部门出台更加严格的生产标准,在槟榔外包装的醒目位置上印制“过量嚼食槟榔有害健康”的提示语。

  ●2013年8月,湖南省卫生厅正式发布消息,新修订的《湖南省食用槟榔地方标准》将重新修订添加剂的使用规范等标准,并于当年年底前公布实施,其中曾昕律师提出的关于提高槟榔生产标准、槟榔外包装须强制标注“过量嚼食有害健康”的建议也正式出现在新规中。

  ●2014年5月,曾昕向长沙市政协提交《医药代表给儿童滥开过量生长激素》的提案,呼吁借此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打击医药代表的牟利行为,得到省市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长沙市开展生长激素专项整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加大对医药代表非法牟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访谈

  槟榔立法标准过低

  政策须与经济匹配

  主持人:您是我们今天现场的唯一的女获奖人,同时您还是长沙市的政协委员,我们知道这两年来,你一直通过提交政协提案推动湖南法治的进程。

  2013年,你提交的提案最终促成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进一步完善,使其突破了9年以来此项条例的一个瓶颈期。2014年,你提交的关于遏制医药代表控制医生滥开生长激素的提案得到了省市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就此下文打击医药代表的相关违法行为。其实我们特别想知道,您作为一名女律师、一名政协委员,你眼中的“法治社会”是什么样的?

  曾昕: 应该说每个人对法治社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诠释,通常人们习惯用平等、自由来为法治社会贴标签,那么什么是法治社会的平等和自由呢?

  在我看来,这个答案很简单。当公民对我们的司法机关充分信任,并愿意将自己的部分私权利让渡给司法机构,相应的公民也能够从司法机构处得到一个稳定的可预期值时,这就是平等。那么自由是什么,法治社会的自由绝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更愿意用“我不想干什么就不干什么”来解释法治社会的自由。

  主持人:2013年,您提倡用法治力量来推动槟榔行业在阳光监督下促进整个行业继续发展壮大,最终促成湖南槟榔生产标准升级。但我们也看到因为您的举动,引发全国以及央视对湖南槟榔产业的关注,随后引发人们对槟榔致癌的质疑,这间接导致湖南乃至海南的槟榔产业在2013年遭受重挫,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现在回过头来,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曾昕:中国从改革开放之后,迎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那种情况下,先有生存,再发展(先发展再治理)。槟榔的立法标准过低,谁之错?在当时经济急需发展的前提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相关立法、政策的出台必然落后或受制于经济发展,政策出台必然会与当时的经济相匹配。

  ■记者 张刘薇子 张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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