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与男网友路口被撞飞死亡 肇事司机属醉驾

2014-05-15 12:06:4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为薇 实习生 王绪芳 李广林] [编辑:周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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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涉酒驾驶数据

  

  数据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至今已3年整。省交管局5月13日公布了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间,全省查处醉驾的情况。

  3年来,全省总共查处醉驾1973起。醉驾这一交通违法行为3年“三连降”:第一年924起,第二年降至573起,第三年为476起。最新数据与2011年数据相比,总体下降近5成。

  在省会长沙,2011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长沙共计查处10123起涉酒驾驶交通违法,9977名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被查处,146名驾驶人因醉酒后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

  很多“酒仙”自称千杯不醉,可看看警方提供的案例吧,人家只喝了1.5两白酒就“醉驾”了。再看看近期在长沙潇湘路撞亡两人的曾强,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毁了3个家庭,还害得自己终身禁驾。

  场景

  潇湘路两人死亡车祸系驾驶人醉驾

  25天前,长沙女孩美美与红发男网友由西往东走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阜埠河路口的斑马线上,突然,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小车飞速驶来,将两人撞飞,两个花季少年随之逝去。5月13日,岳麓交警大队公布了4月20日晚这起车祸的性质,肇事司机曾强属醉酒驾车交通肇事。

  经检测,曾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15.4mg/100ml,远超“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以上”的醉驾认定标准。

  忏悔:“希望以我为鉴”

  坐在岳麓交警大队的审讯室里,肇事司机曾强悔不当初。在接受采访的8分钟里,曾强始终紧闭双眼诉说着事发当天的情况——

  那晚8点多,我和朋友小聚,喝了白酒和啤酒。我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想起要去另一朋友家谈事,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

  “我不仅毁了死者的两个家庭,也毁了自己的家庭。这些天来,睡也睡不着,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我希望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补偿死者家属,也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我为鉴,酒后一定不要开车,否则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处罚:将面临终身禁驾

  岳麓交警大队122事故中队指导员熊伟介绍,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必须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构成以下两个情况,则会被终身禁驾:“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交通事故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王绪芳 李广林

  案例

  醉驾入刑案例公布

  看看醉驾者喝了多少

  在长沙市交警支队5月13日发布的近期10大醉驾入刑案例中,记者发现,几起醉驾驾驶人的饮酒量都没有网友想象的大。

  4月20日22:48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阜埠河路口,肇事司机曾强驾车撞死一男一女,事发前喝了2.5两高度白酒,以及一点啤酒,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15.4mg/100ml。

  3月31日18点

  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湘江路口,驾车至此的周某接受民警例行检查,抽血测试酒精含量数值为119.2mg/100ml。周某此前喝了1.5两五粮液白酒和2两啤酒。

  2月26日18点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陈某被民警拦截,抽血测试酒精含量数值为129mg/100ml。陈说,此前他喝了2两药酒和一瓶600ml装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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