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由于车速很快,一不小心就会出事。然而耒阳女青年李某竟然与同伙在高速公路上故意“刮蹭”同向行驶的车辆,借“碰瓷”讹诈钱财,可谓“要钱不要命”。2014年5月12日上午,李某在湖南省郴州西站准备前往广州市时,被铁路民警抓获。
2013年3月以来,25岁的湖南省耒阳市女青年李某伙同他人驾驶一辆黑色“凌志300”轿车,使用假牌照及车辆右侧带撞痕的倒车镜,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及河南其他高速公路段上,多次故意与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同向近距离行驶,用弹弓、橄榄籽击打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导致对方误以为车辆相撞。待双方停车检查时,李某及同伙采用威胁、殴打的方式,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高额维修费用。
2013年5月,李某被河南省南阳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2013年6月,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李某手机换号,保证人也一直手机关机,致使公安机关联系不上以逃避打击。
衡阳5月13日讯 通讯员 刘国锋 汤果 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