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11日讯(记者 唐爱平 通讯员 姚广平)《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提出了湖南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共有三大板块、六个部分、三十条。这是湖南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湖南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
《意见》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主要阐述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范围和目标任务;第二至第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主要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具体部署湖南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第六部分构成第三板块,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合力。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改革,充分体现了湖南实际。一是具有全面性。《意见》紧扣中央和湖南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确保不跑偏、不漏项。二是具有针对性。《意见》立足湖南国企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围绕解决湖南国企改革的主要体制机制瓶颈制约,在国资国企改革等方面寻求突破口和着力点。三是具有操作性。《意见》注重措施的可操作性,力争大部分改革举措能落实到地方、到部门,有任务目标、有时间节点,确保切实可行。《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凝聚全省上下深化国企改革的共识,开创湖南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