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城管人员醉酒死亡 同桌7人赔偿20余万

2013-12-11 09:39:08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记者朱远祥]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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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常德讯 杀了一头猪,摆了一桌酒,七八个人喝得好不痛快。可在10杯白酒下肚后,人高马大的何启智倒下了,再也没能站起来。何启智是常德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柳叶湖分局的市容监察员,11月28日的一场酒宴让他付出了生命代价。事发后,经过司法部门协调,同桌的7名同事和朋友赔偿其家属20多万元。12月10日,何启智生前的上司、常德市城管执法局柳叶湖分局党支部书记胡春甫表示,已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从中“汲取教训”。

  事发后,当日邀请何启智参加聚会的杨辉成为“当事人”。杨是常德市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城管办主任,在城管执法分局任职时,曾是何启智的领导。“我和他平常关系比较好。”杨辉介绍,11月28日下午,鼎城区丁家港镇的一位朋友杀了头猪,邀他去吃晚饭。当日下班后,杨辉叫上何启智等人,四人开车来到其朋友家。当晚,朋友家摆了一桌酒菜。

  “喝的酒是1987年的老酒。”杨辉回忆,从晚上7点左右开始,大概喝了一个多小时,“他大概喝了10杯酒。别人敬酒,他都会回敬。”何启智很快醉得不省人事。当晚9点左右,杨辉等人将何启智扶上车,送到家门口。坐在车上的何启智仍未醒,大家便将他送到医院,准备打醒酒的针。

  “我们抬他上去的时候,他还哼了两声。”杨辉说。当晚,才40岁出头的何启智抢救无效死亡。杨辉告诉记者,医生诊断其为“喝酒引起窒息死亡”。

  事发后,何启智的家人报警,警方认定何系意外死亡。

  “我们良心上都很过意不去。”杨辉说,当时邀何启智参加聚会本是一番好意,没想到会喝出人命。据估计,何启智当晚喝的白酒至少有一斤多。

  经过司法机关调解,同桌喝酒的杨辉等7人对何启智家属进行“补偿”。“总共出了20多万。人是我喊去的,所以我出得最多,最少的也出了一万块。”杨辉说,包括来敬酒的朋友在内,“凡是端了杯的,都出了钱。”

  “这事已处理好了,我不想再提。”12月9日,何启智的妻子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其言语间仍抑制不住悲伤。

  胡春甫介绍,何启智是聘用的市容监察员。虽然是一名合同工,但在城管岗位,何启智已经工作了十多年。针对何启智酗酒致死一事,胡春甫表示惋惜,但他同时强调,杨辉、何启智等人聚会酗酒一事与职务活动无关,“他们是私人聚会,不是在上班期间。”

  “但这不是小事,是出了人命的事。”胡春甫说,事发后,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全局人员汲取教训,“平常业余时间也不能酗酒。”记者朱远祥

  [提醒]医生:酗酒后应侧卧

  “醉酒之后,人的生理反射处于一种被抑制状态。”湖南省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韩小彤介绍,人喝醉酒后,由于神志不清醒,对气道的保护能力较差,呕吐物残留呼吸道后,容易引起呼吸困难,“喝醉后,应该侧卧,不要平卧。”韩小彤介绍,酗酒容易引发各类疾病,包括肺炎、肝硬化、酒精性脑病、消化系统溃疡甚至出血等。

  律师:劝酒不当会导致侵权

  中国人有好客的传统,许多人认为“无酒不成席”。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幼德提醒,劝酒者应考虑对方酒量,如果一味劝酒导致其喝醉,或者对方醉酒后,未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导致其伤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16条的规定,劝酒人因存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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