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明代表 本报记者 张目 摄
本报记者 蒙志军
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破解?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总商会副会长、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呼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土地经营企业化。
农业生产回报低导致抛荒严重
“目前,农村土地抛荒问题,受城市化步子加快,和过去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的零散土地等因素所带来的影响日趋严重。”
黄志明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农村甲等劳动力如果去城市打工,一天能收益150至200元钱,一个月收入在四五千元左右,而一个农民种一亩水稻需要24个工作日,收益在每亩800元左右。
“在田里辛苦一个月还不如出去打几天工,这笔账农民都会算。所以,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而家里的田要么给别人耕作,要么让它荒着。”
对此,黄志明非常担忧。他说,越来越多的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带来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当然,更主要的还是粮食问题,农村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也买粮吃的现象。”黄志明说,要保证粮食安全,让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必须加快实行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经营企业化带来“四赢”
针对土地抛荒严重的问题,2002年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引导性的法律法规,就土地和“三农问题”提出了新的措施,如允许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但目前,农村土地抛荒现象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大的改观。”黄志明代表建议,在农村实现农村土地经营的企业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经营企业化”,是指实现农村土地经营的规模化,让有资金实力和有耕种技术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来管理,以企业的形式来经营农业,管理土地,以更好地落实土地流转,改善农村土地大规模抛荒的现状。
今年来北京前,黄志明代表曾在长沙县的农村作过一个多月的实地调研。他发现,许多农民都欢迎土地流转这种形式,欢迎有资金的企业和有技术的“能人”流转土地。
“实现农村土地经营的企业化后,可以实现‘四赢’。”黄志明提出,一是可以为国家减负,给农村带来大量资金活力。二是可以提升农业的整体效益。三是可以避免农村土地抛荒情况的产生,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缓解社会矛盾。四是可以充分利用社会闲置、闲散资金,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作贡献。
(本报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