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受贿56万 副局长庭上三哭:望回家留灯

2012-10-16 08:35:28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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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0月15日讯 不到一年,受贿、非法所得竟达56万元。株洲市体育局副局长王海程受贿案(详见本报6月8日A09版),近日在株洲天元区法院一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庭审中,王海程声泪俱下,希望社会给他“留一盏回家的灯”。

  检方资料表明,2006年,王海程的朋友王飞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王海程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推荐”王飞接下一些业务。事后,王飞为表示感谢,分三次送给王海程23.5万元。当年8月,株洲市体育中心入口护坡有广告位建设工程,刘某等人在王海程的帮助下接下该业务,刘给王送上7.5万元。在担任省十运会组委会广告筹资部广告办主任期间,王海程的工作就是争取各大单位的赞助款,其是公职人员,不能从中获得提成。在争取到某公司赞助的100万元后,他为了获得提成,与一家广告公司合作,非法获利25万元。

  在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王海程一直低着头,先后三次哭出声来,并多次因哽咽不能表达。王海程表示,关押期间,自己将《弟子规》抄了3遍,并写下了心得体会。“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为我留一盏回家的灯、留一扇回家的门。”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赵泽宇

  过往功臣

  曾为省十运会筹资7000余万

  熟悉株洲市情的人大多认为,王海程曾是该市体育事业的功臣,其落马甚为可惜。

  王海程,2007 年升任株洲市体育局副局长。2002年中比乒乓球国际对抗赛、2003年中美女子篮球国际对抗赛、2004年中国散打王争霸赛、2007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落户株洲,幕后推手皆为王海程。2006年,湖南省“十运会”在株洲举办,王的工作团队筹资超过7000万元,确保省十运会实现“以会养会、收支平衡”,其因此荣获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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