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谨慎乐观/摄
株洲网讯(记者 钟联明) 5月16日,我省首次城市文明交通指数公布:2011年度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的文明交通指数得分,株洲以89.07分夺冠,长沙(87.33)居第二,岳阳(87.09)排第三。
城市文明交通指数为湖南首创。目的是用客观、具体的指标,综合评价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成效,推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方案编制、结果公示等由省文明办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
测评内容涵盖交通管理机制和规划、城市交通管理设施、道路交通秩序、社会公众参与程度、交通管理服务质量5个方面,分20项指标。按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状况等条件,将14个城市分为A、B、C三类,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评价。
去年8月份以来,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警察学院等院校,组织调查测评队伍,对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进行全面测评。我市专业测评部分得分为52.2,居全省第一;公众调查部分得分为36.87,居全省第三。
全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果将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测评指数测评,还将作为全国平安畅通县(市)的前置条件,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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