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选33名年轻省管干部

2012-05-11 07:28:13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记者 刘文韬 孙敏坚]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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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5月10日讯(记者 刘文韬 孙敏坚) 为创新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为“四化两型”建设和富民强省提供领导人才支撑和可持续成长的战略人才储备,省委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33名优秀年轻干部。今天下午,省委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公选数量前所未有

  这次公开选拔的省管优秀年轻干部职位共有33个。其中:省直正厅级单位副职8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6名,省管国有大型企业总经理2名,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省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职11名,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6名。

  此次公开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5月14日-31日接受报名(具体报考岗位、选拔范围和报考对象、选拔方法和程序等相关事项见2版公告)。省委组织部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后,6月16日将组织笔试考试。再经过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后,最终确定试用(任用)人选。

  据透露,这次公开选拔,数量之多,是我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所未有过的,充分显示了我省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勇气和魄力。同时,省委组织部明确表示,在公开选拔工作的过程中,除必须保密的以外,工作过程和结果均将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优秀”、“年轻”是主基调

  “优秀”、“年轻”是这次公开选拔的主题词、主基调。为真正把德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选上来,在学历上一律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省属本科院校副职的,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又如在年龄界限划分上:报考省直厅级单位副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的,要求年龄40岁以下,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2岁;报考省管国有大型企业总经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省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职的,要求年龄43岁以下,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报考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的,要求年龄35岁以下,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7岁。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集中选拔一批40岁以下的副厅级干部,35岁以下的县(市、区)长,必将有利于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在全省形成培养、关心、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导向,让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大部分职位允许越级报考

  这次公开选拔打破了资历、台阶、身份的条条框框和平衡照顾、论资排辈等的观念束缚,敢于破格选拔。所有职位都放宽了任职年限的限制,大部分职位允许越级报考。如: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且有2年以上县(市、区)党政班子工作经历或国有企业相应工作经历的,均可报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4年以上的,可报考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

  在干部身份和地域范围上也进一步放宽,部分职位允许外省干部和体制外人才报名参选。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相关职位。

  坚持注重基层用人导向

  这次公开选拔省管领导干部坚持注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其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职位要求有2年以上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经历或国有企业相应工作经历,非中共党员报考此职位,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任职工作经历即可;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要求有1年以上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工作经历。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公开选拔工作中,还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把选人用人的目光更多地投向基层,形成重基层、重民意、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

  下一页:湖南省2012年公开选拔省管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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