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周焦点人物回顾(2012.3.4——2012.3.10)
焦点人物之一:龙国华
自1998年至2007年担任攸县县长、株洲县委书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长达9年的时间里,龙国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53人200余次财物,共计人民币491.646万元,美元1.67万元。
龙国华的悔过书:错误认为有功之臣捞点钱不为过
刚到株洲县,我还比较清醒,经常提醒自己,提醒大家,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拒腐防变。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物欲所困,不为色情所迷。
到株洲县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一个奇怪现象,株洲县乡财政十分困难,一年的预算收入不到6000万元,干部工资发放难以为继,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拖欠一年有余。而一些老板却非常有钱,座车都是本田、奥迪,有的还是宝马车。
而我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坐的是跑了20万公里的老式红旗车,还不如许多老板神气。两相对比,在我的潜意识中,就产生了有钱就有地位,就有作为、就有人气的想法。产生了不如有权的时候聚点钱,潇潇洒洒度晚年的念头。再加上我到任后,为了缓解财政困难,并在发展上有所突破,我利用自己的岗位资源和朋友资源,为株洲县争取到资金2亿元。这些资金陆续到位后,县财政的困难逐渐缓解,干部工资按时发放,一些建设项目陆续启动,拖欠的离退休养老金全部还清。为此,我把自己视为争取资金的有功之臣,认为从中捞点钱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