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排污权交易高调启动后遇冷 2年仅成交3笔

2010-11-23 09:00:0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记者 易博文 通讯员 薄庭庭] [编辑: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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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调启动

     2008年11月28日,长沙市排污权交易高调启动。透过媒体当时的报道和当事人的讲述,交易现场的紧张热烈,依然可感。

    当天,麓山宾馆2楼会议室,人声鼎沸,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先改先试的一项重要内容——排污权交易,正式启动。交易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方式进行,吸引了华电长沙电厂、九芝堂股份公司、湖南丽臣实业公司、长沙飞机修理厂等10余家企业前来参加。

    按制度设计,企业的排污权,将像股票一样,通过“交易所”自由买卖。如果企业通过减排,节约出了排污权指标,可以储存下来,等下次上新项目时再用;也可以卖给需要排污权指标的一方,获得收益。只要这份收益大于企业减排成本,企业减排就会有积极性。

    在我省历史上,这是一个创举;从全国来讲,这也是较早的尝试。此前,我国环境保护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此次,引入市场机制,运用经济手段,使排污权成为有价商品,使排污单位出于经济考虑,自觉自愿珍惜排污权,减少污染物排放。

    从经济学来讲,一样东西,只有成为商品,有了具体的价格,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于某个人或某个机构,人们才会珍惜,才有可能节约集约利用;否则,它就是“公共牧场”上的牧草,大家都来放牧,直至消耗殆尽。

    拍卖的标的物是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参与竞拍的企业代表一次次踊跃举牌,拍卖价格也随着举牌一次次上涨。“2240元一次,2240元两次,2240元三次,啪!成交。”长沙市拍卖行拍卖师刘伟槌声落地,名花有主,长沙矿冶研究院以单价2240元/吨、总价11.648万元,获得长沙造纸厂委托拍卖的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52吨。

    拍卖会上,当天拍卖出去的标的物还有:长沙市环保局储备的2009年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61.39吨,由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价1000元/吨、总价6.139万元拍得;长沙新城热电厂委托拍卖的2009年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200吨,由华电长沙电厂以单价1100元/吨、总价22万元拍得。

    长沙新城热电厂、长沙造纸厂两家企业拍卖排污权后,将停止排污,退出产业。

    长沙市高调启动排污权交易,备受公众关注。省内各大媒体都作了报道,腾讯、新浪、搜狐等网站纷纷转发,国外媒体也作了报道。

    只是,这热闹之后的尴尬,谁也不曾预想到。

    再无交易

    在高调启动当天成交3笔后,近2年来就再也没有交易了。11月16日,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证实了记者获得的这一消息。

    并非不重视。长沙市为搞好排污权交易,在市环保局设立了一个二级机构——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负责排污权交易资源的组织以及排污权凭证的登记、发放和变更等工作,事业编制,6名工作人员;办公条件优越,办公地点设在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内。

    为保障交易公平, 排污权交易并没有放在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而是放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是长沙市政府的公共平台,以此作为交易中介,不受部门约束,更显客观公正。

    并非没有供给。按业界预想,制约排污权交易的,可能是没有排污权可买。节能减排压力这么大,外省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为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采用拉闸限电等极端办法的现象。事实并不是如此,长沙市储备了一批可供购买的排污权。

    11月5日,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所长刘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长沙市已储备了一定量的排污权,分别有二氧化硫排污权8000多吨、化学需氧量排污权1000吨。这些排污权,主要来自大河西先导区水泥厂、涂料公司、造纸厂等7家企业。这些企业有的破产,有的被关闭,排污权被政府购回,储备起来。

    也并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积极。如果排污权交易能红红火火搞起来,形成一个全市性、全省性甚至跨省份的环境交易中心,就会像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那样,带来丰厚的佣金收益。交易中心倾注了很大的热情,尴尬的现状,并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位负责人介绍,为搞好排污权交易,该中心就排污权交易方的入场、保证金等制定了详细规则。但是,高调启动之后,再无企业“问津”。

    问题到底出在哪?

    缘何遇冷

    长沙矿冶研究院负责环保工作的刘健,在拍得排污权后对记者说,“我们的生产工艺需要排放一部分COD,竞拍52吨COD,目的是对明年的生产和排污进行资源储备;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乏排污权指标,作为企业参与竞拍,也是想带头推动长沙排污权交易。”

    刘健之言,透露了排污权交易遇冷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并不缺乏排污权指标”。

    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企业通过环境评估之后,就能免费获得排污权指标;只要达标排放,排污权指标就不缺乏。不缺乏的东西,就像空气和阳光一样,有谁会花钱去买呢?

    长沙市曾设想过有偿配置排污权指标:对新建企业,率先实行排污权的有偿取得;对老企业,先低价取得排污权指标,再逐年增加收费,直至与新建企业的收费标准接轨。

    但如何对排污权指标进行定价,长沙市犯难了。刘中介绍,长沙市物价部门是无法定价的。作为市一级的物价部门,没有对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定价的权限。况且这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但目前财政上并没这个收费项目,既然如此,就不能收费,否则就有“乱收费”之嫌。

    业内专家认为,企业排污权指标有偿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还应该科学合理地配置排污权指标,使排污权指标适度从紧,保持稀缺性,否则排污权交易也难做起来。如果排污权指标配置过于宽松,企业能轻易从一级市场(相关政府部门)获得,就不会去二级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了。另外,还要防止排污权指标配置过于宽松导致的另一种现象,有些企业会千方百计谋取多于自己实际需要的排污权指标,再到二级市场上去交易牟利,这显然有失公平。

    二级市场排污权交易,还应该对一定区域的排污权指标进行总量控制,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不能说一个区域的企业有钱,就使劲购买排污权,那对区域环境的污染将会不得了。这与利用排污权交易这种经济杠杆来促进减排的初衷相背了。

    启动的第一天不是拍得很好吗?多位采访对象对记者说,那主要是为了宣传的需要,先启动一下,下面的工作也好做,实际上相关的配套制度根本没有建立起来。原计划待规则、政策完善配套之后,交易得以持续,结果做起来比预想的困难。

    这就像修公路,地质勘查、征地拆迁等事项没有完全到位,先修100米,热热闹闹搞个开工仪式,结果再往下修,发现到处碰不得,只能停工。这样的路如何修得好?

    一位环境监察方面的负责人还提醒记者,要成功实施排污权交易,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检查也必须同步加强。如果不知道企业到底排了多少污,如果对企业偷排、超排的处罚过轻,“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业也是不会去竞买排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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