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男子疯狂行骗获利近90万 领刑13年

2010-02-04 08:58 [来源:怀化新闻网] [编辑: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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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考生交钱“上大学”,骗高校开展“企校委培”……。2月1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该县建国来首例考生、高校双骗高招案,判决诈骗惯犯龙文彪有期徒刑13年,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继续追缴尚未退回赃款75.51万元。

  据悉,被告人龙文彪系湖南凤凰县人,大学文化,住湖南省吉首市光明西路15号。2008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龙文彪冒充吉首大学教师,以可花钱买指标,将高考落榜学生招录进吉首大学就读,并能获得该校国家计划内统招二批次本科文凭为名,伪造吉首大学公章,与学生家长签订假协议,先后骗取9名学生家长49.7万元。

  为继续行骗,2009年2月,龙文彪伪造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章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冒充该公司人员与吉首大学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委托培养协议”,许诺每年捐赠该校40万元,学校不用提供学籍及国家教委核发的学历证书,只发结业证书,骗取该校将上述9名学生转入吉首大学插班就读(案发后均已被清退); 同时龙文彪还虚构怀新高速公路征地项目,以购置土地流转赚钱为由,骗取被害人舒氏兄弟6万元;以合伙承包凤凰县移动信号塔为由骗取被害人颜某9.5万元等。基于上述事实,法院查明2008年—2009年龙文彪花言巧语、多方设饵骗取他人财物85.19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虽成功追回赃款9.68万元,并退还给被害人,但仍有赃款75.51万元尚未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文彪法制观念淡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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