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间反扒联盟遇尴尬 被警方称为非法组织

2009-05-12 08:26:10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文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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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图钱,也不图名,一腔热血干点实事,还不被理解。”南海是湖南反扒志愿者联盟(以下简称反扒联盟)成员之一,昨日上午10时许,长沙汽车西站附近的一家茶馆内,说起5月1日反扒行动中遭遇小偷自残,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时,他一脸无奈。

    虽然问题后来都一一妥善解决,但南海称,不得不重新评估民间反扒所面临的风险。

    本报记者方瑜 长沙报道

    意外:反扒过程遭遇扒手自残

    “5月1日下午4点多,我们有4个队员在解放东路和车站路交界处的一个公交车站蹲守,发现一个小孩尾随一对情侣,从女孩斜挎的背包内偷走了一个红色钱包和一台手机,一个叫盆子的反扒联盟队员上前将小孩抓获。”南海称,当时他正在文艺路口,接到队员的通知后,他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并赶往事发地点。

    “我赶到现场的时候,对方有7个人,其中3名男子已经被队员控制,还有一名女子是实施扒窃的小孩的妈妈。”南海说,他赶到事发地点时,110民警随后也到达了现场,“那名女子见到110民警,就开始自残,用藏在嘴里的刀片割伤了嘴巴,然后又用头磕地,磕得很重,马上血流满面,并且躺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不久后120救护车也赶到了现场,我们准备将该女子抬到车上,但是该女子拒绝上车,拒绝接受治疗。”

    据队员盆子回忆,当时整个现场陷入僵局,就连120救护车的医生也无从下手,原因是自残女子不愿意配合,随后朝阳派出所的两名民警也赶到了现场,但是僵持继续。“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我们向民警表明了身份,并说明了当时的情况,但是无济于事。”盆子说。

    委屈:被警方指称为非法组织

    僵持长达1个小时,最后在民警的要求下,南海和一个队员负责将自残女子送往芙蓉区平价医院,另外3名队员被要求到朝阳派出所接受调查。“朝阳派出所的民警说如果那名女子出了什么事,要我们自己负责。我们将那名自残的女子抬上了救护车,我和盆子随车前往医院,反扒队员警戒和另外两人则被带回朝阳派出所。”南海称。

    反扒队员警戒等人在朝阳派出所内向民警陈述了当时抓捕扒手的详细过程,但是令警戒很意外的是,“朝阳派出所的民警在给我们做笔录的时候称:‘你们这是非法组织,我们有权拘留你们。’我认为我们做的事情是正义的,为什么警察会这样说,心里很难受。”警戒认为这句话严重地伤害了他们。而陪同自残女子前去医院的南海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我们被要求为自残的扒手支付治疗费用。”南海称。

    虽然自残女子的治疗费用最后并没有由南海等人买单,但是南海觉得还是很委屈,“我们自费反扒,这种意外事故还要我们来承担责任,我们无法理解,民警在反扒过程中也会遭遇这种情况,难道也由民警买单?”南海说。

    说法:反扒联盟无执法权限

    律师李健认为,反扒联盟属于单纯的民间社团,这类组织无疑是没有执法权限的,所以实体上是不得对小偷进行“执法”活动的。但是作为社会公民,他们却是有着见义勇为的权利和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他还建议,反扒联盟在反扒过程中应增强证据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技巧意识,不能一腔热血盲目行事。

    建议:有监管才能健康发展

    朝阳派出所副所长曹鹏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南海等市民在遇到扒手行窃时敢于挺身而出的行为表示了赞许。“市民反扒毕竟缺乏专业的技能,对反扒过程中遭遇的突发情况没有技巧去控制,据我了解,他们在抓捕过程中使用了手铐,手铐属于警械,普通市民没有权利使用。另外,类似这种民间反扒组织,一定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反扒,建议他们可以尝试挂靠专门从事反扒工作的长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有了监管,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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