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若干措施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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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0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桂明)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政策解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全胜表示,这是基层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工具箱”,也是激发市场主体动力的政策“定心丸”。

发布会现场  邓桂明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土地要素保障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转型。“十四五”期间,全省盘活存量土地122.85万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19.9%。各市州、园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操作模式。如:郴州高新区“十四五”期间盘活存量5069亩,同期仅新增建设用地587.87亩。为了进一步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以政策集成化解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我省出台了《若干措施》,其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

灵活调整规划,留出存量土地盘活空间。详细规划适配性不足、调规流程复杂,是制约存量土地盘活的瓶颈。第一至二条,立足湖南实际,一方面支持开展规划技术修正和局部优化调整,让调规简便灵活;另一方面,推行混合开发利用,明确符合正面清单,就视同符合详细规划,让有些项目不用调规。同时,还允许建设规模指标在不同地块之间转移。如:湖南湘江新区绿地湖湘中心、麓云国际2个项目,通过统筹调剂3.9万平方米建设规模,推动复工。

支持城市更新,实事求是放宽技术规范标准。老旧小区建成时间长,产权复杂,受原有建设格局限制,改造方案很难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第三条明确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可按照“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度放宽建筑密度、日照、绿地率等技术标准要求;同时还要求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小微更新项目不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如:长沙市雨花区湘农桥社区二区9栋已鉴定为危房,项目按照“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当放宽相关标准,8个月完成重建,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松绑”“减负”并举,彻底消除使用权人顾虑。不少存量土地因开竣工违约产生高额违约金,使用权人顾虑重重,项目盘活进退两难。第四条明确因政府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开竣工违约的,市县人民政府可经集体决策依规免除开竣工违约责任,超期一年以内未开发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动工的,还可以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和违约金缴纳条款。如:郴州高新区宁邦二期项目按程序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和违约金缴纳条款,成功引入第三方共同开发。

方式灵活多样,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以往零散宗地整合开发难、土地置换整合渠道不畅,地上地下立体开发缺少政策依据,土地资产转让、分割盘活的渠道少、门槛高、流程约束多。第五至十条明确支持权利人自主整合、自愿置换土地,通过预告登记、产权分割转让土地,实施短期开发、复合利用等多种模式盘活土地。如:株洲高新区汇隆地块部分土地长期闲置低效,园区采用“分割-收回-再出让”方式,半年内两家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建成投产。

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抵押查封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产一旦抵押、查封,土地资产冻结、价值受损,市场主体信心就会受到影响。第十一、十二条明确构建府院联动信息共享与协商机制,在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等前提下,支持“带押出让、带押过户、带封过户”;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允许调整规划条件,提升资产价值。如:怀化高新区汇源集团项目,通过“府院联动”推进查封土地异地法拍,盘活384亩土地,带动上下游10余家企业落户,促进片区1000余亩土地高效利用。

鼓励组合配置,释放存量空间综合效益。新产业、新业态的市场主体,往往需要一次性获得特定空间内的多项物权、特许经营权。第十三条明确支持将特定空间存量土地与文旅经营权、公园绿地使用权等多门类资源资产和相关权益进行组合配置。如:益阳市会龙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通过土地与文旅经营权等组合出让,盘活7万余平方米历史保护建筑、闲置厂房及地下空间。

包容审慎处置,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制度堵点。存量土地普遍存在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妥善处置。第十四条明确在保障无过错方利益的前提下,区分发生的不同时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轻微违法的予以豁免处罚,还鼓励各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确权登记。如:衡阳市智能计量衡器产业园项目,采取“双协议并行收储”方式,化解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等复杂问题,成功盘活220余亩存量土地,首批15家企业已顺利入驻。

聚焦产业发展,赋能园区提质增效。产业园区是经济发展主阵地,过去部分园区用地粗放,存在大量闲置低效土地。第十五至十七条明确对产业链配套关联项目,允许统一规划设计、整体实施、按宗供应;支持通过“以房换地”“以股换地”“以地换地”等补偿方式收回低效工业用地。如:长沙经开区建立低效用地评价、监管、处置机制,通过协商收回、重新供应等方式推动低效用地退出再开发,盘活6733亩,推动近40家企业转型升级。

另外,《若干措施》还从构建决策机制、信息共享、改革容错、金融扶持等方面,提出相应保障措施,为存量土地盘活提供全方位支撑。

下一步,我省将以《若干措施》正式出台为新起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强化土地供后监测监管,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实现“寸土生寸金”。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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