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高校育人使命 激活青年时代担当——郑大华教授谈湖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践路径(四)

2026-07-03 08: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赵瞳铱]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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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访谈专家简介:

郑大华,湖南省首批“芙蓉学者”,湖南师范大学四部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长城学者”、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长期从事中国近代思想史研究和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特别委托课题等各类课题21项,出版著作21种,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报纸发表学术文章30多篇,获国家及部、省级优秀成果特别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代表作有《中国近代民族复兴思潮研究——以抗战时期知识界为中心》《中国近代思想脉络中的民族主义》《中华民族复兴思想通论(18401949)》《中国近代思想通史(18401949)》《从自在到自觉: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研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2671日施行,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新阶段。湖南作为多民族聚居省份,民族资源丰富、交融底蕴深厚,多年来深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解读《促进法》核心要义、法治价值与实践意义,立足湖南地域特色探寻落地实施路径,华声在线记者专访郑大华教授,围绕六大维度对该法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度解读,相关解读内容将分六期推送,系统阐释《促进法》立法内涵与地方实践。今天推送第四期育人使命与青年担当

记者:作为高校民族研究专家,您认为《促进法》的实施,对高校开展民族教育、思政教育、通识教育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湖南师范大学作为省内双一流高校,可发挥哪些示范引领作用?

郑大华:这部法律的实施,对高校育人工作提出的要求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最核心的转变,是育人目标要从过去的“知识传授”真正转向“信念铸魂”。《促进法》第十六条明确要求,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全过程,这就意味着高校的民族相关教育不能再停留在介绍民族知识、民族风情的浅层次上,必须上升到 “四个与共” “五个认同”的共同体理念塑造层面。这就要求我们重构教学内容体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思政课、通识课的核心主线,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更进一步看,育人路径也要从“单一课程支撑”转向“全体系贯通”。《促进法》明确要求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说明民族教育不能只靠一门《民族理论与政策》课来完成,必须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不管是文史哲、艺术还是法学等各个学科,都要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脉络与时代价值,形成多学科协同育人的合力,而不是各自为政。

除此之外,对教师队伍的政治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正所谓教育者必先受教育,教师自己首先要始终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基本原则,只有自己把方向把准了、把道理吃透了,才能在教学中不跑偏、不走样,真正给学生传递正确的历史观和民族观。

具体到湖南师范大学来说,我们有基础、也有责任在《促进法》实施中走在前列,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首先是要用好“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这个国家级高端平台,发挥智库引擎效能。依托基地所确立的三大研究方向,即: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三个文化”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大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体化教育研究,深入研究涉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从自在走向自觉、从自觉走向自强以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基础性、理论性问题,为《促进法》落地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对照该法第十七条要求,着力建设具有自主特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史料体系、话语体系与理论体系。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率先打造“金课群”与核心教材体系。作为湖南省第一所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的高校,我们将进一步整合跨学科的师资力量,统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建设,将其纳入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必修和选修课程,并有计划地开设研究生、博士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同时组织编写一批彰显湖湘特色、反映湖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辅助读本与案例集,切实落实《促进法》第十六条关于教材建设的相关要求。

更重要的是构建“三全育人”的实践样板。创新打造“同心追梦、同心绘梦、同心逐梦、同心圆梦”的“石榴花湘·四维同心”实践育人模式,全力推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新生入学教育、党团日活动、社团文化节、社会实践活动等育人全环节。深入挖掘、综合利用、全面创新文化载体、实践载体和数智载体等多元教育载体,并进行深度赋能、精细提质。比如充分挖掘湖南丰富的红色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组织学生赴民族地区开展调研、支教等活动,在鲜活的社会实践中深化对民族共同体理念的认知。长期以来,学校充分利用湖南丰富的红色资源,着手打造各民族学生“行走的思政课”,让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红色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在庆祝建党、建团100 周年、国庆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多次组织少数民族学生赴毛泽东故居、刘少奇故居、雷锋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不断筑牢各民族学生红色信仰根基,落地落细《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倡导的研学交流要求。

记者:当下青年群体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核心力量,部分青年对民族政策、民族常识认知较为浅显,《促进法》落地后,高校应如何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民族观?

郑大华: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民族观,课堂、校园、社会是三个最重要的阵地,要各有侧重、协同发力。

课堂教学是主渠道,核心要做到正本清源,把中华民族的大历史讲深讲透。要以《促进法》第十二条提出的“五史”宣传教育为总纲领,把“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这条主线贯穿始终。同时还要主动回应错误思潮,用扎实的历史事实批驳“内亚史观”“新清史”等错误论调,让学生真正明白,中华民族自古就是多元一体的命运共同体,不是近代才建构出来的所谓“想象共同体”。

校园活动是日常育人的重要载体,关键要做到以文化人,促进各民族学生实现真正的交融。落实《促进法》第二十九条的要求,不能把民族文化活动做成“展演式”“盆景式”的表面文章,要多策划中华经典诵写讲、共过传统节日、民族饮食文化共赏这类有深度、有温度,全体学生都能参与进来的活动。让同学们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日常相处里,自然而然地生出“我们”的归属感,而不是刻意去强调差异。比如,湖南师大连续8年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系列主题演讲比赛,坚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题征文比赛、征集艺术作品、知识竞赛、读书分享会等,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深刻领会“四个与共” “五个认同”的共同体理念。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 团结奋进新时代”民族文化节,在春节、端午节、藏历新年等节点走访慰问各民族学生,有形有感有效地引导各民族学生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的“守护者”“传承者”与“践行者”。

社会实践则是知行合一的关键环节,要让青年在实地走访中读懂真实的国情。我们可以组织学生深入湖南的民族地区,亲眼看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亲身感受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携手迈向现代化的生动实践。让他们在田间地头体会《促进法》第四章“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的深意,真正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书本里的法条和理论,才能真正内化为他们的信念和行动自觉。

湖南师范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石榴花湘”工作室将以落实《促进法》为主线,深度融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理念,组建“石榴花湘·大中小学‘五融共创’智汇边疆营”实践团队,赴新疆喀什地区开展各民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暑期实践活动。通过“文化共创、法治共学、语言共筑、科创共研、家国共情”的“五融共创”深度社会实践体系,着力推进“以文化交融促文化共创,共绘中华文化同心圆”“以法治共学促法治践行,共筑民族团结连心桥”“以语言共筑促进广泛交往,共固强国建设语言基础”“以科创共研促深度交融,共树科技报国鸿鹄志”“以家国共情促全面交流,共叙万里湘疆情”五大实践活动模块,在共学共事共乐中促进各民族师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构建“育人主体一体化、教学内容一体化、实践场域一体化”的贯通机制,为塑造具有辨识度的“石榴花湘”校地青少年交流品牌、推进《促进法》入脑入心见行动贡献教育智慧和奋斗力量。

记者:如何通过常态化普法、学术研究、志愿服务等方式,让民族团结法治理念真正融入青年日常,杜绝狭隘民族认知、强化共同体意识?

郑大华:要让民族团结的法治理念真正融入青年日常,不能靠单向的灌输,要多渠道、沉浸式地渗透进去。

常态化普法首先要转变方式,从“我说你听”的单向灌输,变成青年参与其中的沉浸体验。可以组建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历史学、民族学专业学生牵头的普法宣讲团,用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这些年轻人喜欢的形式,把《促进法》里和大家息息相关的内容讲清楚,比如反对民族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还有就业平等、婚姻自由这些和青年权益直接相关的条款。要让青年明白,这部法律不是空泛的政策宣示,而是实实在在保护每一位公民合法权益、守护国家根本利益的法治屏障,和每个人都有关系。在校园里面,可以开展《促进法》普法主题征文比赛、征集艺术作品、知识竞赛、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深刻领会《促进法》。要特别注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时间节点,比如进入新学段后的入学教育。切实强化入学教育,以《促进法》普法教育为主题,举办学生迎新会、学习交流会等活动,扣好各民族学生入学第一粒扣子。

其次是要发挥学术研究的作用,引导青年在“研”的过程中筑牢“信”的根基。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学生科研课题,鼓励本科生、研究生围绕“三交史”里的湖湘印记、湖南本地民族团结进步的创新案例、中华文化符号的当代传承这些主题,去做田野调查和理论研究。当年轻人通过自己的严谨研究,一点点梳理出历史脉络、发掘出文化联结的时候,他们建立起来的正确历史观和民族观,是非常牢固的,不容易被动摇。

还有很重要的一块是志愿服务,要让青年在双向奔赴的服务里强化责任担当。我们可以把服务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科普教育等这些内容,作为青年志愿服务的重点方向。落实好《促进法》第二十八条的要求,让年轻人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增进和各族群众的情感联结,慢慢实现从“我能为共同体做什么”到“我们共同能创造什么”的认知转变,共同体意识也就自然而然在行动里扎下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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