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宣称疾病治疗被罚10万元,湖南公布5起网络食品虚假宣传案

2026-06-05 17:0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仝若楠] [编辑: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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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2026年,湖南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全省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持续巩固食品安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有力打击虚假宣传行为,6月4日,湖南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6年1月12日,攸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发现,李利军烧烤城将主料为鸡肉的“骨肉相连”在外卖平台标注为“猪肉”,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涉及线上经营领域,影响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竞争环境。攸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00元。

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长沙县星沙穗粞食品店虚假宣传,当事人通过线下引流+私域直播+线下讲座模式开展经营,在门店海报、直播内容、宣传单上均存在宣称硒为“抗癌之王、糖尿病克星”、具有胰岛素作用、可降血压修复细胞、减轻癌症放化疗毒副作用等内容的虚假宣传情形。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0元。

还有商家借养生需求宣称食品有治病功效,混淆食药边界,误导消费者。例如,郴州天时顺贸易有限公司发布食品违法广告,在电商平台销售“葛根灵芝片”时宣传“养肝护肝,治疗口苦口臭,肚子肥大”等功效,还有举报人反映其在抖音平台销售“丁香猴头菇佛手沙棘益生菌片”时宣传“灭幽门螺杆菌”等功效。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抖音网店上涉嫌发布违法广告,上述产品为当事人从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均为食品,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商品。资兴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112元。

吉首市市场监管局梁记副食商行在电商平台销售的“擂辣椒”涉嫌标签内容虚假。经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其经营场所内自行生产加工“擂辣椒(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并通过淘宝定制标签,冒用有资质企业厂名,标签信息系当事人伪造。吉首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71.86元、处罚款2000元。

吉首市市场监管局还查处发现,吉首市星火大药房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星火医药大药房旗舰店”,该店销售的“蒲公英车前子人参片”宣传有“重度前列腺、前列腺炎、尿频尿急”等词汇,“黄芪党参片”宣传有“兜不住汗、汗多虚胖、气短”等功效描述,而上述产品实际均为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期复查核查中,发现当事人未按期完成整改。最终,当事人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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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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