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萌新”打工人,你的职场“护体”秘籍已送达

[来源:华声在线] [] [编辑:兰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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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从踏入职场第一天开始!

“护体”秘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试用期不是“白嫖期”!

“护体”秘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职场≠受气,不必忍气吞声!

“护体”秘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放弃社保?签了“自愿”也无效!

“护体”秘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解散别慌,工资社保优先偿!

“护体”秘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统筹:谭登

策划:印奕帆

文案:伍镆

AIGC:欧小雷 刘茜

湖南日报社出品

华声在线制作

责编:兰宇琪

一审:刘茜

二审:印奕帆

三审:石伟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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