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熊泊宇 通讯员 饶蓉)近日,株洲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名女子称荷塘区一小区民房起火,有人被烧伤。指挥中心立即调派荷塘区宋家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向阳消防救援站,出动4辆消防车、20名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赴现场。
出警途中,消防员多次回拨女子电话确认具体火场信息,但对方手机始终关机。到场后,消防员反复侦察,未发现任何着火点,楼道里也没有烟味。当消防员联合民警找到报警女子时,发现她神情恍惚。经核实,女子因心情不好大量饮酒,醉酒后产生幻觉,谎报火警。其行为已涉嫌违法,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19火警电话是社会公共资源,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对消防员来说,警情就是命令,谎报火警不仅会造成警力浪费,更可能影响真正的救援行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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