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育“零自付”将全面落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享同等待遇

2026-04-13 08:25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兰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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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育“零自付”将全面落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享同等待遇

长沙晚报4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杨明)湖南省将于今年7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真正做到“生娃基本不花钱”。当前,政策推进情况如何?哪些人群可以享受“零自付”?12日,湖南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刘敬伟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除先行试点的岳阳市、衡阳市外,全省其他市州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医疗机构协商、人员培训、信息系统改造与测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7月1日如期实现全省全覆盖。”刘敬伟介绍,从当前进度来看,部分市州有望提前落地实施。

4月10日,永州市正式全面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据悉,永州市此次共有30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分娩“零自付”实施范围,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开展生育业务的公立医院全覆盖。参保孕产妇在纳入分娩“零自付”实施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保基金予以全额保障,个人无需承担。具体定额支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平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级医疗机构平产3900元、剖宫产59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平产3300元、剖宫产53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名婴儿相应增加1000元。实际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超出定额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针对“政策范围内费用零自付”的具体项目,刘敬伟介绍,符合条件的参保孕产妇,其住院分娩期间临床必需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报销,个人“零自付”。但是,非临床必需的,以及医保目录外的费用,比如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免陪照护等,仍然需要个人自行承担。

只要参加了湖南省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的孕产妇,就可以享受分娩“零自付”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保后同等享受待遇。

对于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刘敬伟回应,近年来湖南医保基金运行平稳、结余稳步提升;经测算,政策实施后全年预计新增支出约5亿元,处于基金可承受范围,不会对基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影响,相关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已同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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