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家门口的超市、药店,乃至网购平台上的各类店铺,都可能遭遇过“职业打假人”。这种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举报行为,不仅让商家不堪其扰,更导致大量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案件涌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复议机关,法院也受理了不少相关诉讼案件。省人大代表、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智灵关注到这一现象,建议我省建立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人名录库,依法规制此类行为,为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部分“职业打假人”借“打假”之名谋私利
徐智灵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的“退一赔三”“假一赔十”惩罚性赔偿规则,初衷是严厉打击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但这一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则,却被部分“职业打假人”钻了空子,沦为其谋取私利的工具。
“我是我们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发现,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行为已呈现系统化、规模化、团队化的发展态势。”徐智灵表示,这种借“打假”之名、行“牟利”之实的行为,不仅严重挤占基层行政执法资源,还极大干扰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秩序。他以怀化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近两年该局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中,疑似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的占比已超过60%。
徐智灵强调,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的核心目的并非满足生活消费需求,其行为动机具有明确的营利性,行为本身带有故意性,这与普通消费者的正常消费行为、依法维权行为有着本质区别。“此类行为的泛滥,本质上是权利的滥用,不仅会让行政机关在处理相关事项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还会对正常的行政复议、司法诉讼活动造成干扰,影响执法、司法效率,最终损害的是真正消费者和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徐智灵说。
建议:建立并推广“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人名录库”
徐智灵介绍,2025年12月以来,甘肃、上海等多个省市已相继出台相关规制措施,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指引。据此,他建议我省加快步伐,尽早出台针对性的具体规制举措,切实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具体而言,可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并推广‘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人名录库’及信息共享机制。”徐智灵详细阐述了自己的建议,即依托全省投诉举报大数据,明确牟利性职业索赔的识别标准,清晰界定其行为边界;将投诉举报频次异常、索赔手段模式化、以牟利为唯一目的的组织或个人,统一纳入名录库,并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实现信息共享。同时,明确对“非生活消费需要”类投诉的认定标准和不予受理的法定程序,为基层执法人员快速识别、依法处置此类举报提供有力支撑。
徐智灵表示:“建立名录库、完善规制措施,最终目的是保护真正的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安心消费;同时为诚信经营者松绑,让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进而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和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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