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发文,规范多领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6-01-30 15:3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倜] [编辑:兰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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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月30日讯(文字/视频 全媒体记者 周倜)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我省已出台系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执行文件,规范我省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耳鼻喉、体被系统、口腔、疝(甲乳)和骨骼肌肉共11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立项,是医疗服务项目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关键前提和基础步骤。 国家医保局通过制定和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统一规范全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这为各地医保部门将新技术、新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据悉,此次我省发布的系列文件,系贯彻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并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文件要求制定。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我省规范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具体来说,即新增康复类项目46项、精神治疗类项目16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02项;新增呼吸系统类项目68项、修订现行呼吸类项目2项;新增泌尿系统类项目87项;新增神经系统类项目82项、耳鼻喉类项目164项、体被系统类项目53项;新增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4项、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5项、骨骼肌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9项。并同步明确相关项目的加收项、扩展项、基本物耗等要素管理政策。

与此同时,废止现行康复类项目34项、精神治疗类项目30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3项;废止现行呼吸类项目78项、泌尿类项目190项;废止现行神经系统类项目161项、耳鼻喉类项目234项、体被系统类项目121项;废止现行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98项、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0项、骨骼肌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43项。

根据此次发布的系列文件,我省明确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

其中,美容整形类项目全部执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它类别项目均制定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承诺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并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付费标准。

省医保局指出,系列文件将于近期陆续执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将在执行前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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