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综合 近日,长沙市住建局正式印发《长沙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以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提升责任主体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为期两年,旨在为长沙市限额以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提供一套清晰、实用、系统的服务与指导框架。
《指南》内容全面覆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基本流程、安全责任、基本原则、验收注意事项及施工警示案例。其核心适用范围为长沙市辖区内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指南》系统梳理了装饰装修活动的基本流程与各方安全责任。明确装修开工前,装修人须依法向物业服务企业或属地街道(乡镇)等房屋管理单位进行申报登记,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并提交包括装修方案、安全承诺书等必要材料。施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管理单位完成情况,实现销号闭环管理。
在安全责任划分上,《指南》详细阐述了装修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房屋管理单位各自须承担的责任,突出强调了装修人选择合规设计施工方、不擅自变动主体结构,设计施工单位遵守规范、确保质量安全,以及管理单位加强巡查告知等关键义务。
在基本原则部分,《指南》将“安全”置于首位,从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三个维度提出明确禁令与具体要求,明确住宅未经技术鉴定或原设计单位许可,装饰装修设计不得改变建筑用途和使用环境。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住宅,在无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时,不应进行装饰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不应凿掉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柱、板、墙的钢筋保护层。不得在梁上、梁下或楼板上增设柱子,分割空间应选择轻质隔断或轻质混凝土板,不宜采用砖墙等重质材料,并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确认。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涉及增加使用荷载、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伤主体结构(如梁上开洞、墙上开洞等)等行为,应当委托鉴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实施,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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