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幅48%和45.65%,湖南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稳步提高

2025-11-18 15:44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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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十四五”期间,湖南民政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上,取得了哪些新成效?11月18日,湖南“十四五”答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颜和平回答了这一问题。

颜和平指出,“十四五”以来,湖南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构建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同时,湖南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稳步提高。连续多年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从2020年的500元/月、333元/月提高至740元/月、485元/月,增幅分别达48%、45.65%;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11612元/年和8115 元/年,比2020年提高32.69%和 28.89%;有效保障了全省176.78万低保对象和37.97万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小额救助实行“先行救助”,全省年均实施临时救助约60万人次。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刚性支出扣减政策,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目前,全省分别有65.97万脱贫人口、33.55万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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