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倩萱)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人民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自2025年4月1日起,将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行严格通行管控。通告有效期5年,原2022年发布的同类通告同步废止。
通行管理通知如下:
一、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长株高速—绕城高速—长青路—汉沙公路—青竹湖路—太阳山路—汤家湖路—湘江北路—绕城高速—潇湘北路—雷锋东路—雷锋大道—黄桥大道—长芷高速—长潭西高速—巴溪大道—潇湘大道—湘江特大桥—绕城高速的合围区域(不含边界及区域内高速公路)实行全天 24 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二、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本通知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长政发〔2022〕6 号)同时废止。
责编:朱倩萱
一审:朱倩萱
二审:李昆励
三审:石伟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