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开福区大悦城金逸影院,成人和儿童观看3D电影时,均需要购买眼镜,每副5元,且在售票柜台已明示。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方兴 摄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方兴 李成辉
观众购买3D电影票,被影院要求另付费购买3D眼镜才能观影。澧县多位居民反映,他们在万达影城OMIS巨幕厅观看3D影片,遭遇了这一幕。记者发现,省内多个区县影院明示观众观看3D电影时需另付费购买3D眼镜。“该不该另付费购买”这一问题引发各方关注。法律规定,影院无权强制交易,而多地监管机构明确:影院应当免费提供。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澧县等地影院并未改正,观众观影时依旧需付费购买3D眼镜。
市民:观影需另购眼镜
1月29日,朱女士在澧县万达影城OMIS巨幕厅观看3D影片时,影院不提供3D眼镜,要求观众另外自费购买。
通过“猫眼”平台查询全省14个市州影院可见,多数区县在观看3D电影时明示需要观众另付费购买眼镜。以岳阳市为例,“猫眼”平台多个区县30家影院,有23家标明“3D眼镜收费”,仅岳阳县两家影院明示“免费”,其余5家未注明。其他市州影院做法也差不多。
记者实地走访了长沙市多家影院。开福区大悦城金逸影院成人和儿童观看3D电影时均需要购买眼镜,每副5元,且在售票柜台已明示。而凤凰海芒果影城则不需要购买,在柜台明示可向影院微信扫码借用。在芙蓉区龙湖天街的博纳国际影城,明示免费提供,但仅提供给成年人,儿童3D眼镜需要支付3元钱另购。
声音:“另购”合不合理?
记者采访中,多家影院经理坦承,目前电影票价不包括3D眼镜费用,故观众需要眼镜就得另付费,也可以自带眼镜,影院并不反对。若非得“免费提供”,最终影院票价会每张上涨3至5元,看似“免费提供”,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
观众对“另购眼镜观影”做法则褒贬不一。
有观众表示,若目前电影票价不包含3D眼镜费用,则另付费购买眼镜,也在情理之中。另外,个人购买眼镜观影,既干净卫生,又可循环利用。
但也有观众认为,一张3D电影票动辄30元至50元不等,不算便宜,理应包含3D眼镜费用。不管是明示还是暗示“另购眼镜”,实际上都是加重消费者负担的行为。另购眼镜和票价再加3至5元,明显都属于变相收费,是不能接受的。
监管:强制交易应整改
法律界和市场监管机构又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针对“不另购眼镜无法观影”,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龙腾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影院行为显属违法。
“另购”一事,澧县万达影城虽然在前台已明示,但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作出“影院应当免费提供3D眼镜”的结论,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记者注意到,2021年7月,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的行为进行了约谈,不得强制交易。2019年6月,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曾集体约谈5家不免费提供3D眼镜的影院。最终,被约谈的影院均承诺整改。
省消保委:欢迎投诉举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购买3D电影票之后,与电影院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电影院有义务保障消费者顺利观看电影。电影院让消费者“自行配备3D眼镜或在前台购买”的行为,是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霸王条款”。
省消保委提醒,作为放映服务的提供者,电影院不仅要为消费者提供电影放映服务,也应根据电影需求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免费3D眼镜,由消费者决定是否使用或自行购买。广大消费者在观影时如遇到此类消费侵权问题,可主动要求影院免费提供符合要求的3D眼镜,如经营者不配合,可到相关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观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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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